徐州铁矿集团有限公司镇北铁矿
CTY5/6GB防爆特殊型蓄电池式电机车
采购项目文件
采购单位:徐州铁矿集团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邀请…………………………………………………………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
第三章 合同条款…………………………………………………………8
第一章 公开采购公告
一、项目:CTY5/6GB防爆特殊型蓄电池式电机车采购项目
二、CTY5/6GB防爆特殊型蓄电池式电机车技术参数:
CTY5/6GB防爆特殊型蓄电池式电机车
整机主要配置
一、产品型号、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
机车型号:CTY5/6GB; 机车粘重:5000KG;
轨距:600mm 轴距:850mm;
小时牵引力:7.06KN;最大牵引力:12.26KN;
最小曲线半径:6m;额定电压:90V;
小时制速度:11km/h 车轮滚动圆直径:520mm;
电动机小时功率:7.5KW*2台;隔爆型直流电机型号:ZBQ7.5(84)
挂钩高度:320、210mm;传动方式:二级传动;
控制方式:隔爆型斩波调速、带显示屏、带矿用本安型遥控装置、带车载式防脱销装置;
电子喇叭:DLEC-24(A)矿用浇封型;
蓄电池容量:(5小时率)385Ah,密封蓄电池型号:DM385KT(A);
制动方式:手轮机械+脚踏式液压制动;
机车减震机构:板弹簧减震;
防爆LED照明带信号灯: DGY20/24LX(A)
机车外形尺寸:长3050mm*宽996mm*高1500mm,单司机室,推拉门,推拉窗。
机车执行标准:MT491-1995;
充电机执行标准:GB/T 12173-2008 MT/T 1093-2008 Q/DGME 006-2023
电机车遥控器厂家随车配套
本次公开采购电机车及配套电池、遥控器两台,充电装置一台。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防爆特殊型蓄电池式电机车必须有矿用安全使用标志证书。
四、公开采购时间
公开采购时间:2026年9月17日-2026年9月21日14:00(北京时间)。
采购截止时间:2026年9月21日14:00(北京时间)。
本次采购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自行与联系人沟通后勘查,报价等文件采用快递方式寄至徐州铁矿集团联系人处或文件打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报价等文件必须在采购截止时间前送达公开采购地点。逾期送达的文件不予接收。
五、公开采购地点:徐州市利国镇。
六、本公告在徐州铁矿集团官网( 徐州铁矿集团有限公司防爆特殊型蓄电池式电机车货物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防爆特殊型蓄电池式电机车
货物买卖合同
甲方:徐州铁矿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2026年 9月
合同编号:
防爆特殊型蓄电池式电机车采购合同
甲方:徐州铁矿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就乙方向甲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货物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数量、单价
1.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如下: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小计(元)
不含税金额(元)
税额(元)
1
套
1
合计(元)
(小写)(大写)
2.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产品和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条款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二、交货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
1.交付期: 2026年月日前交货,2026年月日前完成安装调试 。
2.交货地点:徐州铁矿集团有限公司镇北铁矿 。
3.运输方式: 汽运 。
4.保险: / 。
5.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 。
三、验收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所列全部货物的图片和其规格型号或技术参数指标的电子文档。
2.在合同货物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货物进行验收货物。经清点型号、规格、数量等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应在7日内进行货物更换及货物补发,若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责任。
3.因上述情况所发生的货物更换、补发所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仓储费等一切费用,将由乙方负责承担。
4.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质保期
1.质保期限及质保金比例:采购物品质保期为12 个月,质保金占合同总金额10%;
2.质保金付款时间:质保期满后支付质保金;
3.质保金付款条件:设备或物资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完成维修义务支付质保金;
4.保修范围:产品设计缺陷及产品质量问题在保修范围内
5.保修责任:乙方产品在产品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三包”,即包退、包换、包修;
6.解决争议的方法:约定双方对质保金条款的执行产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通过谈判解决争议。如果经过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诉讼前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六、售后服务
1.产品质量保证:乙方应确保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并承担产品质量责任。乙方应对产品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服务,对于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2.售后服务时间: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时间包括休息日和工作日,具体时间根据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应在接到售后服务请求后的合理时间内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工作。
3.售后服务方式:甲方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卖方联系,提出售后服务要求。乙方应在接到售后服务请求后第一时间回复甲方,并详细了解问题情况,对于远程可以解决的问题,乙方及时给予指导或建议;对于需要现场服务的问题,乙方应及时安排售后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或更换。
4.售后服务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通过谈判解决售后服务方面的争议。如果经过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诉讼前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七、货款及支付方式
1.单价:;总价:人民币 。
2.货款支付: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30%定金,乙方备货,货全部到现场验收调试合格后,乙方开具合同发票(13%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70%,质保金10%。 。
支付时间:交付后10个工作日内 ;
支付方式:网银转账 。
3.乙方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等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构成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一方同意给予对方履行宽限期的,则该限期内不应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
2.乙方非因不可抗力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货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金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外,同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合同要求的,应无条件调换。超过15天未调换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除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外,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追究相关责任。
九、合同的保密
双方对本合同的内容及双方提供的保密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公开或向第三人透露保密资料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十、争议解决
1.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各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
甲方提供确保通知可以送达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 址: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徐州铁矿集团院内 邮 编:221138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厉子鸣
移动电话:17696518325
乙方提供确保通知可以送达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 址: 邮编: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移动电话: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原件与复印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徐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