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提质增效,助力黄埔区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关于印发2026年度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综合类机构和专业类实训点补充入库名单的通知》《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广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黄埔区农业农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黄埔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班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任务及要求
专项工程: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班。
聚焦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和农业多种功能开发,服务乡村富民产业发展壮大和农民稳定增收,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带头人。强化数字化技术应用能力培养,重点开展两类专项培育:围绕储藏保鲜、预冷烘干、清洗分级、分割包装等内容开展农产品产地加工培训,围绕农产品市场信息采集与分析、品质鉴定与储运、市场营销与应急促销等内容探索培育专兼职农产品经纪人。面向农村初创群体,要强化创业政策、项目选择、风险防控、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培训。
培训要求:培训任务数不少于55人;建立健全培育对象库、师资库、基地库达100%;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和服务,100%以上培育对象及时在线填报信息;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7天);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的满意度:≥90%;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抽查合格率:≥90%;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二、培训资金及标准
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班(专项工程)资金21.175万元,按照人均不超过550元/人/天标准执行。
三、培训机构申报条件
已列入农业农村部和2026年度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综合类机构入库名单(已包含2025年入库机构名单),且具备“乡村产业(数字化技能应用)”、“乡村产业(农产品加工)”、“乡村产业(农产品电商)”、“乡村产业(农产品经营)”至少一个培育专题资质。
四、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为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5日(5个工作日)。
五、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有意愿承担黄埔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班,请根据自身情况,参考综合评分表,形成详实的申请报告。报告材料要精简、重点突出,参考目录如下:基础条件(含机构简介、营业执照、列入农业农村部和2026年度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综合类机构入库名单(综合类)等资质证明材料、项目实施硬件条件)、师资情况、项目实施保障措施、前期招生动员方案、项目实施详细方案、资金使用计划、宣传带动示范及延伸服务能力、过往培训经验及培训突出业绩及经历证明等。所有材料按顺序盖章装订,一式3份。
(二)遴选评审。从广州市农业专家库系统中抽取3名专家,同时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1人、局综合执法科1人,共5人组成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评分,评分最高者中标。如遇总分数相同的情况,采取抽签的形式确定中标单位。
(三)公示备案。黄埔区农业农村局将遴选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遴选机构确定为黄埔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班的培训机构,同时将遴选结果上报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六、其他说明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分拆。必须3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参与投标,方可组织评审。
(二)请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需于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版遴选材料(扫描件请同步发至邮箱85280686@),于2026年9月15日下午4点截止收取材料。
收件单位:广州市黄埔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收件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A栋708。
联系人:陈深章,毕茜茜,020-82083606。
附件:1.综合评分表(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
2.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
广州市黄埔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8日
附件下载:附件1.综合评分表(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xls附件2.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