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江西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6月24日 17:50
评审专家名单
葛建明,王清娟,熊伟
总中标金额
¥0.00614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智、胡亚琴、黄颖慧、马俊、刘玲
项目联系电话
0791-85239887
采购单位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坪路6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91-83733585
代理机构名称
江西省百巨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庐山南大道1999号保利高尔夫花园配套中心3#商业楼店面110-11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91-85230668
一、项目编号
JXBJ26121328903
二、项目名称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西鸿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人:胡帆
供应商联系电话:15717088008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南大道3677号1#厂房一楼、三楼
中标类型:折扣率中标
中标(成交)金额(元)(%):61.4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为采购人提供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所有商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生产企业的质量标准,并遵循该类商品主管部门或行业部门的任何强制规定和标准,符合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标准。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或采购总金额满72万元止。
采购人提供每日菜单,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指定的货物、规格、数量进行采购及配送,不得随意改变或停供。如有临时需要增加或减少供货,须能保质保量在规定时间内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
葛建明,王清娟,熊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86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合同履行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或采购总金额满72万元止。2、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服务收取标准的80%收取。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坪路668号
联系方式:0791-83733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百巨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庐山南大道1999号保利高尔夫花园配套中心3#商业楼店面110-113室
联系方式:0791-85230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智、胡亚琴、黄颖慧、马俊、刘玲
电话:0791-85239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