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项目名称为“云南宣威抽水蓄能电站羊场河与干河流量监测站建设项目”,项目编号:E53A00626001407,项目采购人为云电宣威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宣威抽水蓄能电站羊场河与干河流量监测站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E53A00626001407。
2.3采购范围:云南宣威抽水蓄能电站羊场河与干河流量监测站建设项目:
(1)在羊场河、干河适当位置建设流量监测标准断面。
(2)建设羊场河与干河流量监测站,其中羊场河监测站为降雨量-流量-水位一体站、干河监测站为流量-水位一体站。
(3)监测站建成后提供流量计算、水量计算、报表,图表功能查询,数据导出,数据存储等,先期租用云服务器,待云南宣威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管理与智慧工地一体化平台”建成后,将监测历史数据和监测系统迁入该平台。
(4)开展流量巡测,比测率定流速仪流速系数。
(5)测站建成后系统的日常维护及每年汛前、汛后的现场巡检。
(6)除汛前、汛后检查外的其他现场服务工作。
注:供应商需对采购范围内容进行整体递交响应文件,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询比采购文件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2.4资金自筹资金,已落实。
2.5项目建设地点:宣威抽水蓄能电站周边羊场河、干河(具体监测站选址由采购人现场指定)。
2.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安装调试并具备试运行条件;试运行30天合格后,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及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达到合格标准,确保监测数据稳定、可靠、可追溯,数据可用率≥99%(月统计)。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预算金额:11.0万元,供应商的询比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处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3.2一般纳税人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承诺书。
3.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当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2023年-2025年)的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结论页,无需整本提供。【注:新成立的企业按成立后的年份提供;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本单位的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4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5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应当承担过(已完成或正在实施)至少1项水利水电信息化建设或改造项目业绩(含设备供货、安装调试);业绩证明仅需提供合同封面页、实施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无需整本提供。
3.6人员要求:供应商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水利工程或者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3年内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任职经历;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水利工程或者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丰富的相关项目技术经验。
3.7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供应商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