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省本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追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6年省本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追偿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 结案:本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移交案件均取得生效法律文书并完成全部结案手续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1.2纳税证明材料: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3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1.4财务状况证明(二者提供其一):提供2024年或2025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须按要求取得赋码并符合查验要求)或者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1.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
1.6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扫描件),供应商若为分所,需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承诺由总所承担民事责任,每个总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所参与磋商,不接受总所及其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磋商,否则相关磋商均按无效响应处理)参与本项目磋商;
3.2供应商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对承接主体的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4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24日至2026年07月01日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 称:云南省财政厅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华山南路130号
联系方式:李菡娇,0871-63957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方式:0871-653298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婧、尹号芬、朱红宇、罗昀、鹿雯
电 话:0871-65329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