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简介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东部,距市中心27公里,是中国重要的干线机场、国际定期航班机场、对外开放的一类航空口岸和国际航班备降机场,是浙江省第一空中门户。
机场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分近、中、远三期实施建设。机场一期工程占地7260余亩,1997年7月正式动工,2000年12月28日建成通航。二期工程于2007年11月开工建设,新建国际航站楼、第二国内航站楼和第二跑道,2012年12月30日全部建成投运。三期工程于2018年启动,包括新建航站楼、陆侧交通中心、旅客过夜用房工程、能源中心工程等。2022年9月22日,杭州机场三期项目一阶段正式投运,成为华东地区仅次于浦东机场的第二大航空枢纽。
依托浙江省及周边地区充足的客货资源和和旺盛的航空市场需求,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建成通航以来,运输生产迅猛增长,航线网络日趋规模。2007年机场旅客吞吐量首次突破千万人次大关,2013年,机场年旅客吞吐量突破2000万人次,2016年突破3000万人次,2019年突破4000万人次,跃升至“4000万级”全球最繁忙机场行列。
2024年,在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运营的各类航空公司共74家(含运营定期包机航班),其中国内41家,地区4家,国际29家。新增或恢复札幌、万象、胡志明、清迈、卡利博、名古屋、静冈、墨尔本、务安、塔什干等10个国际客运航点,新增迈阿密、温哥华、墨西哥城、大阪、德比等5个国际货运航点,年内通航点(包括定期包机)已达180个,其中内地127个,地区3个,国际50个。
航站楼概况
(1)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现有2号、3号、4号航站楼。目前在用3号航站楼(原T3、T1)、4号航站楼(原T4)。
2号航站楼航站楼按高峰小时旅客1020人次的使用要求设计建设,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
3号航站楼国内航站楼按高峰小时旅客7500人次的使用要求设计建设,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国内旅客出发、到达分流使用。
4号航站楼集国内旅客、国际及地区旅客需求为一体,包含出发、到达、中转、经停等各类旅客功能流程的综合航站楼。航站楼地下2层,地上4层,局部6层,总建筑面积约71.9万平方米。4号航站楼包含国内和国际功能,年旅客设计吞吐量5000万,其中,国内3600万,国际1400万。4号航站楼国内,用于国内旅客出发、到达混流使用。4号航站楼国际及地区,用于国际及地区旅客出发、到达分流使用。
旅客吞吐量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历年旅客吞吐量统计表
单位:万人次
年度
国内旅客量
国际及地区旅客量
总旅客量
2019年
3462
548
4010
2020年
2768
54
2822
2021年
2791
25
2816
2022年
1972
32
2004
2023年
3867
250
4117
2024年
4360
445
4805
2025年
4547
498
5045
(2)本次招商项目商业点位位于T4航站楼南区,预计于2026年12月1日投运,计划入驻航司为东航(25年客流约500万)。该区域为混流设计,投运后首先使用原T2隔离区的12个登机口(含4个远机位)。
二、招商项目概况
(一)本次招商点位共计11个,设置为9个招商单元。
招商单元
点位编号
面积
业态
经营范围
物业条件
1
T4S-T2-147
88.34
零售
丝绸制品、服饰、鞋履类
/
2
T4S-T2-148
70.45
书店、潮玩、手办文创类
/
3
T4S-T2-144
127.72
数码零售、旅行用品、箱包类
/
4
T4S-T2-141
132.7
品牌特产(鲜果、现制糕点、丝绸除外)(允许至多投报2个品牌)
/
5
T4S-T2-143
39.08
品牌连锁便利店(禁止售卖航站楼内现有品牌特产或综合特产门店的特产类产品)
上下水
6
T4S-T2-145
199.84
融合创意零售(需含品牌茶饮糖水,可投报至多2个品牌)(响应人必须提交店铺形象设计方案,品牌间形成主题化联动的优先,如IP零售+主题饮品等)
上下水
7
T4S-T2-146
105.9
零售业态(经营范围不得与本轮其他招商单元重合)
/
8
T4S-T2-142
41.47
餐饮
品牌咖啡饮品
上下水
9
T4S-T2-140
65.02
餐饮
中西式正餐、简餐、烘焙、特色小吃等品牌餐饮
上下水、排油烟、隔油池
T4S-T2-139
68.52
T4S-T2-138
50.47
备注:
招商单元9另有旅客特色座椅区域,约124m2,由中选人统一装修打造并负责后续的日常维护及保洁,具体方案需经招商人审批同意,详见场地图。
1.商业点位位置附件:场地图.png。
2.本项目合同期内月租赁费保持不变。
3.相关销售类商品需要符合招商人“三同”管理要求。水电费据实收取。
4.响应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元。
5.中选人需与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签署《不动产租赁合同》,与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浙江空港商业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经营权转让合同》。
6.本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下:
合同
招商单元
履约保证金标准
不动产租赁合同
1-9
三倍【月租赁费*面积】
经营权转让合同
1-7
三倍【基准月保底经营权转让费*面积】与5万二取高
8-9
单元面积≤50㎡:5万
50<单元面积≤100㎡:10万
单元面积>100㎡:15万
7.物业费60元/㎡/月。
(二)本项目合同期限(含经营期限)
招商单元1-7为零售业态,装修免租期30天,合同期3年;
招商单元8-9为餐饮业态,装修免租期45天,合同期5年;
由于招商点位在航站楼新区启用时要求同步开业,中选合作单位将于航站楼启用之前进场开展装修,免租装修期自允许进场日(以招商人通知为准)起算,若免租装修期截止后航站楼新区未启用,则自“T4航站楼南区启用之日”起计租。如相关场地在装修免租期内完成验收并投入运营,则自开业之日起计租。
经营场地移交之日为装修免租期的起始日,建议移交日期以招商人通知为准。
三、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或等值外币(按响应截止日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的中间价换算),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如营业执照未登记注册资本的,须另外提供企业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自行公示的出资实缴情况,附相关公示网页复制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响应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响应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