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工程咨询(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东莞市妇幼保健院感觉统合治疗室材料升级项目采用院内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兹邀请“深圳市童欢笑游戏设备有限公司”就本项目进行报价。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东莞市妇幼保健院感觉统合治疗室材料升级项目
2、采购编号:GDZX2026058号
3、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项目(品目)名称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东莞市妇幼保健院感觉统合治疗室材料升级项目
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配套设施、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及验收工作
采购人指定地点
预算金额:256,849.00元,详细内容请参阅采购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4、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②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声明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截止日前3年内任意1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声明函》。
④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声明函》。
注:上述《资格条件声明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附件5-1填写《资格条件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