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JZFCG2026-033)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
一、采购条件:
本昆河镇和平汽修维修改造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政府投资和村集体自筹,采购人为包头市昆区昆河镇和平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新建一层钢构厂房351㎡、混凝土框架结构沿街厂房625㎡,铺设配套管网及房屋周边地面硬化等。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昆河镇和平汽修维修改造提升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如投标人已申办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 以上资质;(证件如遇过期,未做或正在办理延期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发布的延期通知或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或相应文件)。
3.3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的资格条件: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3.6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 style=";font-family:仿宋;font-size:21px">3.7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Index)查询单位及法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结果。
3.8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 style=";font-family:仿宋;font-size:21px">3.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参与的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
3.10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四、磋商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03日14:00到2026年07月10日17:00。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4日10:3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乌拉特大街240号(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院内东附楼二楼))。
六、开启时间及地点
开启时间:2026年07月14日10:30。
开启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乌拉特大街240号(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院内东附楼二楼))。
七、其他
1、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2号包头商会大厦1-2110室(招标部)提交报名材料。
2、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如资料不全,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拟委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 style=";font-family:仿宋;font-size:21px">(8)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Index)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结果截图;
(9)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http:// style=";font-family:仿宋;font-size:21px">(10)获取文件登记表(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表格格式自拟)。
3、项目基本情况:
(1)计划投资:2771241.90元
(2)建设内容:新建一层钢构厂房351㎡、混凝土框架结构沿街厂房625㎡,铺设配套管网及房屋周边地面硬化等。
(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4)项目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河镇和平村沼园农贸市场
4、公告: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style=";font-family:仿宋;font-size:21px">5、中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不足500元按照500元缴纳。
八、监督部门: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包头市昆都仑区昆河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人
采购人:包头市昆区昆河镇和平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昆都仑区昆河镇白云路南段和平村委会
联系人:苏强
电话:19947279988
邮件:501801583@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国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2号包头商会大厦1-2110室
联系人:沈工
电话:0472-6237469
邮件:nmggj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