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热红联用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T-(TP)20260601
项目名称:热红联用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交货时间为本合同生效后120天内到货并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热红联用仪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被授权人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
(3)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完整有效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谈判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供应商提供2025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须提供《关于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供应商提供2025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银行缴费凭证),若无应纳税款,须提供税务机关盖章的零申报说明或无欠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通过“信誉要求”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