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水库招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上海市培训市场跟踪服务第1次再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名称:
上海市培训市场跟踪服务第1次再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
上海
发布时间:
2026-07-03
详细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上海市培训市场跟踪服务第1次再次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行政区域

上海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6月27日16:55

评审专家名单

朱丽红,顾伟勤,周建新

总中标金额

¥166.4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颖

项目联系电话

021-62666043-158

采购单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1-23116716、18917773422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1-62666043-158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培训市场跟踪服务第1次再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备注

1

上海市培训市场跟踪服务

上海平协教育研究与评估事务所

虹口区柳营路8号

93.33

1664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海市培训市场跟踪服务

上海市培训市场跟踪服务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出台,明确要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等该文件也对深化校外培训市场综合治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开展本市培训市场跟踪服务的相关工作。

满足采购文件及国家相关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满足采购文件及国家相关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朱丽红,顾伟勤,周建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单位将在发放成交通知书之时向成交单位收取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规定累进制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3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上海平协教育研究与评估事务所对采购需求响应度较高,服务方案较优,人员配备资质较好,推荐上海平协教育研究与评估事务所为成交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地址: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联系方式:021-23116716、189177734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

联系方式:021-62666043-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颖

电话:021-62666043-158

采购文件附件: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水库招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