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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地表水质监测站点运行保障服务(分包二)(第二次)
公告名称:
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地表水质监测站点运行保障服务(分包二)(第二次)
所属地区:
重庆
发布时间:
2026-07-03
详细内容:
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地表水质监测站点运行保障服务(分包二)(第二次)

未终止

非快采



:2026-07-02



正文

正文



 



    本询比项目为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地表水质监测站点运行保障服务(分包二)(第二次)(标段编号:CQBBFA2026062300371),采购人为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1)采购人: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



(2)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服务地点:重庆市大足区。



(5)预估采购金额:264707.55元(不含税)。



(6)合同签订期限: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一年。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运行保障服务] 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运行保障服务] 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运行保障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运行保障服务] 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注:本项目为框架询比,本次框架询比标的为采购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采购人向供应商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供应商不同意此条款,则供应商应书面告知采购人,并退出本项目询比。



质量标准:达到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规定标准。验收质量合格。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主要包含地表水质监测站点运行管护与数据合规保障服务和地表水质监测站点专业仪器与辅助设备维护服务采购。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分包1







/







-







1







大足区







每季









2







分包2







/







-







1







大足区







每季





    本项目划分标包。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包,本文件为标包二内容。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折扣系数限价为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业绩(分包二):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水质站建设运行维护集成服务类等)业绩证明材料,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3万元(含税)。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审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2.1.6团队人员: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团队人员至少2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服务人员至少1人。



(1)提供以上人员名单、身份证扫描件。



(2)人员不得兼任,如人员兼任,不予认可。



(3)提供社保局出具的2026年2月1日之后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由响应单位缴纳社保,其它人员如为第三方公司派遣或外包人员,则还须提供第三方公司与响应单位的合作协议或类似证明;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



2.1.7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7月1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7月1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7月1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7月03日 08时30分00秒至2026年07月06日 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供应商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龙中路268号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栋804室









邮    编:







/







邮    编:







500000









联 系 人:







周老师







联 系 人:







秦珊珊









电    话:







18183115213







电    话:







18883864279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2日



 



询比标包文件



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地表水质监测站点运行保障服务(分包二)(第二次)



 



    本询比项目为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地表水质监测站点运行保障服务(分包二)(第二次)(标段编号:CQBBFA2026062300371),采购人为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1)采购人: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



(2)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服务地点:重庆市大足区。



(5)预估采购金额:264707.55元(不含税)。



(6)合同签订期限: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一年。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运行保障服务] 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运行保障服务] 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运行保障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运行保障服务] 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注:本项目为框架询比,本次框架询比标的为采购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采购人向供应商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供应商不同意此条款,则供应商应书面告知采购人,并退出本项目询比。



质量标准:达到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规定标准。验收质量合格。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主要包含地表水质监测站点运行管护与数据合规保障服务和地表水质监测站点专业仪器与辅助设备维护服务采购。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分包1







/







-







1







大足区







每季









2







分包2







/







-







1







大足区







每季





    本项目划分标包。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包,本文件为标包二内容。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折扣系数限价为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业绩(分包二):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水质站建设运行维护集成服务类等)业绩证明材料,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3万元(含税)。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审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2.1.6团队人员: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团队人员至少2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服务人员至少1人。



(1)提供以上人员名单、身份证扫描件。



(2)人员不得兼任,如人员兼任,不予认可。



(3)提供社保局出具的2026年2月1日之后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由响应单位缴纳社保,其它人员如为第三方公司派遣或外包人员,则还须提供第三方公司与响应单位的合作协议或类似证明;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



2.1.7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7月1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7月1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7月1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7月03日 08时30分00秒至2026年07月06日 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供应商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龙中路268号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栋804室









邮    编:







/







邮    编:







500000









联 系 人:







周老师







联 系 人:







秦珊珊









电    话:







18183115213







电    话:







18883864279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2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6-07-02 21: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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