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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高邮经济开发区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标公告
公告名称:
[高邮]高邮经济开发区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标公告
所属地区:
江苏
发布时间:
2026-07-03
详细内容:

ZJS2026062042

项目名称

原江南化工厂退役厂区土壤和地下水修复项目

标段编号

ZJS2026062042001001

标段名称

原江南化工厂土壤治理区域补充调查服务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6月29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7月3日

工程类型

其它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原江南化工厂土壤治理区域补充调查服务

招标公告

一、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原江南化工厂土壤治理区域补充调查服务已经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为镇发改资环发[2018]413号。工程所需资金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镇江市润州区原江南化工厂退役地块

2.项目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850万元,对原江南化工厂地块和异位修复中心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调查、风险评估及风险管控或修复技术方案等服务。

3.招标内容:对原江南化工厂地块和异位修复中心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和风险评估及风险管控或修复技术方案等,具体工作包括:(1)原地块及周边区域土壤、地下水和室内空气采样检测;(2)原地块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调查;(3)原地块及周边地下水数值模拟;(4)异位修复中心土壤、地下水采样检测;(5)原地块和异位修复中心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报告编制;(6)开展风险评估,编制风险评估报告;(7)风险管控或修复技术方案;(8)与现状调查有关的其他工作。

4. 服务期限:150日历天

5.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要求。

四、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内容

ZJS2026062042001001

原江南化工厂土壤治理区域补充调查服务

对原江南化工厂地块和异位修复中心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和风险评估及风险管控或修复技术方案等,具体工作包括:(1)原地块及周边区域土壤、地下水和室内空气采样检测;(2)原地块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调查;(3)原地块及周边地下水数值模拟;(4)异位修复中心土壤、地下水采样检测;(5)原地块和异位修复中心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报告编制;(6)开展风险评估,编制风险评估报告;(7)风险管控或修复技术方案;(8)与现状调查有关的其他工作。

每位投标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部门(或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范围必须包含土壤、地下水、沉积物检测项目(重金属、VOCs、SVOCs)。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土壤污染防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检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13)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6)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7)联合体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8)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前按要求提交:

1.选择现金保证形式提交的:

(1)投标保证金需从企业法人的基本存款账户上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70000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账号。虚拟子账号需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获取子账号”后随机生成的子账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8058986。

户 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京润支行

户 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京口支行

(2)投标保证金提交账号与企业诚信库中基本存款账户的账号不符或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企业诚信库中开户许可证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否则不予认可。

(3)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人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提交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退还时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将自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异议、投诉等特殊情况,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2.选择年度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

(1)年度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额不低于人民币 80 万元。

(2)年度投标保证保险保单中载明的保险期间应当涵盖投标有效期。

(3)投标人应将年度投标保证保险保单原件扫描件或电子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函凭证”章节。

(4)具体要求参照《关于在我市建筑工程项目投标中推行年度投标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镇建建管〔2023〕34 号)。

3.选择银行保函形式提交

(1)请将相关提交凭证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的“投标保函凭证”章节中,具体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投标保函递交方式的通知》(镇政服〔2022〕42 号)。

(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人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提交银行保函。

4.选择保险、担保等形式提交的:

(1)选择采用保险形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请将相关提交凭证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的“投标保函凭证”章节中;具体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投标保函递交方式的通知》(镇政服〔2022〕42 号)。

(2)选择采用担保形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请将相关提交凭证扫描上传至投标标书的“投标保函凭证”章节中;具体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投标保函递交方式的通知》(镇政服〔2022〕42 号)。

5.选择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

具体要求参照《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镇政服【2023】45 号)。

(二)履约保证金:无

七、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及定标方法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方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标20分,履约能力评价40分,投标报价4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细则

分值

一、技术服务方案

20分

1

项目总体实施方案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总体实施方案评价,方案对本项目场地概况、污染历史、调查范围理解透彻,调查思路清晰,总体工作路线、技术逻辑完整、针对性强的得4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2分,较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4分

2

现场实施方案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现场实施方案评价,方案包含采样时序安排、进场条件、现场质控措施等方面评价;优秀得4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2分,较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4分

3

实验室检测与质量保证方案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实验室检测与质量保证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评价,包含但不限于检测指标齐全(重金属、VOCs、SVOCs等)、质控措施、样本管控、检测周期、数据真实性、溯源性保障方案;优秀得4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2分,较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4分

4

数据分析与风险研判成果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数据分析与风险研判成果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评价;优秀得4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2分,较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4分

5

后期配合与成果交付服务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后期配合与成果交付服务的全面性、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评价;优秀得4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2分,较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4分

二、履约能力评价

40分

1

项目人员配备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保护类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以第一完成人获得过政府部门颁发的环境类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的,得2分,以其他级别完成人获得土壤或环境相关的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的得1分。

(3)投标人拟投入该项目的专业工程师具有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或环境科学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有1人得2分,最高得6分;具有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或环境科学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副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最高得4分;具有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或环境科学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每有1人得0.5分,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得13分。

(4)投标人拟投入该项目的检测人员具有环境或化学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0.5分,最高得2分。

注:①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本项满分20分。

②投标人需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获奖证明材料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6年5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单位或军队编制人员若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

20分

2

企业业绩

(1)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土壤或地下水检测项目业绩,每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业绩,每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得分)

(3)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项目业绩,每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得分)

(4)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土壤污染状况修复方案(或风险管控方案)编制项目业绩,每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得分)

说明:一份业绩合同内容包含上述单项或多项业绩内容,可重复计分。

4分

3

企业资信

(1)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的,得1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信证书的得2分,乙级资信证书的得1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且服务项目包含生态环境修复调查与方案服务的,得2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4)自2023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的土壤或地下水调查或评估类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成果类评价,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获奖证明材料扫描件,时间以获奖时间为准)

(5)投标人承担过土壤或地下水相关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6)投标人承担的土壤污染治理、调查或修复类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有1个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获奖证书或发文扫描件)

(7)投标人编制完成土壤或地下水环境领域标准、指导、规范等技术文件,由国家级(部级)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省级部门(厅级)发布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16分

三、投标报价评分

40分

1

投标报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4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偏高1%扣0.3分,每偏低1%扣0.2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足1%按内插法计算。

注:(1)评标价指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0分

评分细则说明:

1.评分计算时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人各项分值相加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高分值相同的出现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二)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在规定时间不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署合同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八、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29日00:00至2026年7月3日24:00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 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电话,镇江市生态环境局:0511-84418092)

4.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 7 月 20 日9:30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 发布。

十一、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镇江市润州区林隐路66号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11-8899993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京口区谷阳路88号东郡华庭16栋108室

联系人:朱工

电话:0511-85665866

十二、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88058969/88058970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0511-88058960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镇江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11-84418092

十三、技术支持

网上招投标系统: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9980000

CA签章办理指南: (电子公章):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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