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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北京燕山分公司天津南港绿色高端橡胶新材料项目罗茨鼓风机招标公告
A-A+日期:2026-06-29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南港绿色高端橡胶新材料项目罗茨鼓风机42m3/min 150kPa 90kW/碳钢(招标编号:NZZ260720-2317-127435),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罗茨鼓风机42m3/min 150kPa 90kW/碳钢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概况
1
天津南港绿色高端橡胶新材料项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描述数量单位
1
罗茨鼓风机42m3/min 150kPa 90kW/碳钢
2.000
台
2
罗茨鼓风机42m3/min 150kPa 90kW/碳钢
2.000
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有至少2台运行两年以上(介质为氮气)罗茨风机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对应业绩的采购合同复印件、签字或盖章技术协议复印件、设备已稳定运行2年及以上的用户使用证明。用户证明材料须由最终用户签字或盖章(附联系人及电话),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满意度调查表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卖方必须明确说明报价书与技术询价书及其附件相偏离(差)的任何内容,并将全部的偏离(差)的细节按照询价书中偏离(差)清单的格式在报价书中明确注明。任何未列入 “偏离(差)表” 的偏离(片)将不予接受。买方没有义务发现任何未单独列入偏离表中的不符合项。未列出偏差且不满足或者不响应技术规格书的视为不满足技术要求,买方有权否决报价文件。“偏离(差)清单”内的偏离经买方书面批准方为有效,并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遵守。 该条款投标方必须书面承诺严格遵守。(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负责现场组装和安装工作,仅负责指导组装和安装。投标人报价不得包含现场组装和安装等施工费用。投标人员要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采购文件)要求的供货状态交货。 该条款投标方必须书面承诺严格遵守。(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的承诺书。)(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的供货范围进行明确,并逐项对每项物资的供货状态进行明确,供货范围有遗漏或单项物资的供货状态不明确,给予否决。(须提供本次投标供货范围、物资的供货状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6年6月28日10时0分至2026年7月3日10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购买。收款账号:0200 0016 2920 0232 849账户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开户行:工行燕山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21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一)投标注意事项: (1)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 (2)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3)本次招标为电子投标,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 (4)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请于支付费用后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填写支付信息并提交,招标人确认标书费到账在该平台确认投标人提交的订单信息后,购买标书的投标人方可查看并制作标书。 (5)如本标段收取投标保证金,当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我方办理后续业务需留存缴费投标人真实准确的银行税务信息及相应资料,请缴费投标人填写附件《物资采购投标人银行信息维护申请表》,并按申请表标注提供: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复印件、加盖开户行及供应商公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三种文件提供其一即可。提供信息及资料须与投标人一致,请务必准确及时提供。《物资采购投标人银行信息维护申请表》及相关附件请投标人放入投标文件中,《物资采购投标人银行信息维护申请表》须加盖公章及电子章。 (6)投标人购买标书后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填写支付信息时,提供电子邮箱,以便接收电子发票。 (7)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及时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最迟请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发送。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的,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8)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开标前尽早反馈;若对招标文件有提问或异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超过异议时效的或将影响受理。 (二)特别: (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2)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均以变更和澄清的方式在招标系统平台上发布,投标人电话咨询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系统平台上的变更和澄清的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变更或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变更和澄清公告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授权委托书应按照规定的格式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发票要求:当前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所有要求提供涉及“发票”的(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要求的业绩发票、设备发票、提供发票复印件、提供发票查询截图等),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第一步:维护和选择发票”和“第二步:在投标文件中引用发票”功能提供的发票信息。操作方法请参照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针对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可能进行现场复核,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制度,严肃处理。 (6)对评标中出现异常报价情形的,评标委员会要对异常报价进行详细分析并形成决议,必要时应要求相关投标人做出澄清说明。 (三)其他: (1)开标时投标人自行远程按时解密并安排专人持续关注评标情况,保证电子投标的网络设备支持,及时回复评委发起的澄清,有系统问题及时拨打400-8198786,有投标问题及时联系招标联系人。 (2)关于招标文件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的说明:若本年度审计报告未完成,可向前顺延一年,须同时上传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年度审计报告未完成的证明。 (3)如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有涉及设备、人员、资质等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投标工具“第1步:选择引用类型”和“第2步:同步引用数据”进行响应。投标人引用相关数据前,须核查供应资源管理系统(GSN)当前数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若存在偏差应当更新或维护数据信息后再行引用,否则投标人自行负责。(操作指南可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引-平台操作手册-FOR投标人-投标工具”自行下载操作手册) (4)如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员工有要求的,投标人除应按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提交员工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如属于劳务外包情况,投标人须提供与劳务外包公司的服务合同,以及员工与劳务外包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如人员要求属于资格条件内容的,不提交视为不满足资格条件;如人员要求属于评分项的,不提交视为不满足该项得分条件。 (5)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仔细查看资格审查否决类要求,仔细查看最高限价等相关要求,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提供相关依据证明,避免发生应提供未提供、应盖章未盖章等疏忽造成的投标否决等情况。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招标组织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联系人:赵文宇联系人:李文玉
电话:13911929008电话:69334547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招标文件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