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儋州市长坡中学(高中部)改善办学条件建设项目以儋初概审批[2025]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儋州市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儋州市长坡中学(高中部)改善办学条件建设项目:
2.1 建设地点: 儋州市长坡中学校园内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次新建学生宿舍楼面积约为4211.59m²,新建综合楼面积约为2779.22m²,改造学生宿舍建筑面积面积约为2749.58m²,改造校园道路面积约为10000m²,改造绿化面积约为5500m²。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工程承包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补充文件包含的所有工程等。
2.5 最高投标限价(或招标控制价):34256977.72元。
2.6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儋州市长坡中学(高中部)改善办学条件建设项目: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级)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可由牵头单位盖公章。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上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5.3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6年05月09日08时30分,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支付、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支付(远程不见面开标仅支持线上方式递交保证金)。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儋州市》、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7.其他
7.1 投标人须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
(及其他文件;
7.2 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 电子投标工具(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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