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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城分局东城街道无人机低空基层城市治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城分局东城街道无人机低空基层城市治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广东
发布时间:
2026-04-17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城分局东城街道无人机低空基层城市治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CCG2026023



项目名称: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城分局东城街道无人机低空基层城市治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97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城分局东城街道无人机低空基层城市治理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97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城分局东城街道无人机低空基层城市治理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970,000.00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为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都需提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承诺(参照采购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都需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承诺(参照采购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都需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参照采购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都需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都需提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城分局东城街道无人机低空基层城市治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本采购包预留包预算金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算金额的28%专门面向小微企业。;(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方)数量不超过2家。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须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必须含有小微企业。联合体成员中无中型企业的,则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40%或以上。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必须含有小微企业。联合体成员中有中型企业的,则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28%或以上。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中的中型企业及小微企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则投标人须为小微企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注2: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采购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4: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城分局东城街道无人机低空基层城市治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都需提供。)



(3)1、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负责本项目“一网统飞”平台及无人机机场部署的一方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负责本项目运营及运维服务的一方须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必须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测绘航空摄影); 2、非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需同时具备:1)、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必须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测绘航空摄影);2)、具有中国民用航空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4月17日 至 2026年04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5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



4.开标有关事项:



(1)请供应商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报价无效。



(2)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报价文件。



(3)参与开标/唱价会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平台→点击“项目采购”→选择参与开标的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并留意右侧的“信息栏”。



(4)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5)供应商应按正常流程进行解密,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开通授权上传功能(即授权供应商在其客户端上传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获得授权后应该及时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报价人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版本一致)。开标过程中,供应商遇到技术问题应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如供应商没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报价。供应商可提前登录云平台了解“解密失败解决办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城分局



地  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东城段561号 东城街道办事处3号楼



联系方式:0769-22501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寮步镇陈家埔富兴二路5号齐昌大厦A栋3楼311室



联系方式:0769-228881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



电  话:0769-22888109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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