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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云(超算中心)计算资源及运行环境租用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公安局(本级)拟对警务云(超算中心)计算资源及运行环境租用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警务云(超算中心)计算资源及运行环境租用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4490000.00
中标供应商: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深圳云计算中心)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2026年4月7日起终止原合同,乙方应按照原合同履行截至终止服务日的合同义务。在甲方业务数据迁移完成前,甲方应积极开展资源腾退工作,因不可控因素,乙方需提供数据迁移技术接口及必要支持,并将存储介质交由甲方处理,确保甲方业务数据完整迁移。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数据丢失、损坏及泄露,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二、本协议签订生效后,自原合同终止之日起,甲乙双方基于原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均已了结,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4月7日实际租用费用为人民币2,694,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陆拾玖万肆仟元),甲方已全额支付,不存在任何争议。三、原合同终止后,乙方仍应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乙方侵犯甲方商业信息及用户相关信息的,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乙方利用上述信息牟取的全部收益归甲方所有。四、乙方保证不得就原合同及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价款、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债权债务等)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或提出任何要求或提起仲裁、诉讼等。如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本合同终止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生效后,原合同即时失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客观原因,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计划2026年4月7日合作结束。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友好协商,自愿终止原合同,并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3月25日至2026年04月01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公安局(本级)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18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38546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附件1:警务云(超算中心)计算资源及运行环境租用服务项目公示.docx附件2:警务云(超算中心)计算资源及运行环境租用服务合同-终止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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