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长春路事业单位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6年03月25日19:08
评审专家名单
李倩,张帅(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罗世民
总中标金额
¥137.96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岑小龙
项目联系电话
16699887301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采购单位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二工乡空港三街18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91-6116528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君凯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6699887301
一、项目编号:2026(JKJ)058
二、项目名称: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长春路事业单位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乌鲁木齐禾禾尚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207号1幢1层4-2
报价:1379600(元)
94.41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长春路事业单位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长春路事业单位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本合同期限内每月职工食堂考核均合格,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本合同可以续签,但续签不超过3年。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罗世民,张帅(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李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8036.8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二工乡空港三街1818号
联系方式:0991-6116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君凯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07室
联系方式:16699887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岑小龙
电话:16699887301
2026年03月11日2026年03月24日
1
附件信息: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长春路事业单位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