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最低要求 | XSDZ-1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以下资质具备其一即可: ①持有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 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 ③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 ④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XSDZ-1 | 近5年完成过1个地质灾害评估咨询项目。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合同协议书甲方(委托人)出具的载有完工时间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合同协议书甲方(委托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定。 3、“近5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协议书甲方(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载明的完工时间为准。 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5、地质灾害评估咨询项目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地质灾害技术咨询或开展勘查、设计等专项地质工程措施,控制或者减轻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工作。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不能以其子公司的名义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最低数量 |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XSDZ-1 | 项目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员技术职称(地质相关专业); 2、近5年担任过1个地质灾害评估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员技术职称(地质相关专业); 2、近5年担任过1个地质灾害评估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的职称证书的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需提供a.合同协议书、b.合同协议书甲方(委托人)出具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人员任职情况或完工时间的,还应提供由该业绩项目的合同协议书甲方(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定。 4、近5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合同协议书甲方(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载明的完工证明时间为准。 5、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8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6、地质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地质(矿产)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球物理勘查及遥感地质,地球化学勘查,探矿工程,岩土工程,地质实验测试,海洋地质,采矿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与治理、岩土钻掘工程专业等专业职称。 7、地质灾害评估咨询项目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地质灾害技术咨询或开展勘查、设计等专项地质工程措施,控制或者减轻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工作。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9、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最低要求 | XSDZ-1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2、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 style="font-size: 16px;">)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被判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style="font-size: 16px;">)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按要求提供了《信誉情况承诺函》的,视为满足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形式评审 | 投标文件 |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中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 4 |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均属于重大偏差: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技术建议书。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 5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6 | 投标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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