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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鑫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前锋园区新能源配套产业孵化基地项目筑坝取水工程监理服务公开竞价邀请公告
公告名称:
广安鑫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前锋园区新能源配套产业孵化基地项目筑坝取水工程监理服务公开竞价邀请公告
所属地区:
四川
发布时间:
2026-03-04
详细内容:

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广安鑫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竞价邀请人)委托,拟对前锋园区新能源配套产业孵化基地项目筑坝取水工程监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竞价欢迎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前锋园区新能源配套产业孵化基地项目筑坝取水工程监理服务。

2.招采编号:GXHX2026054

3.项目地点:广安市前锋区。

4.资金债券资金、区级财政资金。

5.服务工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6.服务内容:中选单位负责前锋园区新能源配套产业孵化基地项目筑坝取水工程监理服务等相关工作,具体服务内容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7.最高控制价:¥497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玖仟柒佰元整)。

8.竞价申请人竞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单项报价(若有)不得高于控制单价(若有)。

二、竞价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承担和完成本项目的实际履约能力;

3.经营状况良好,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在本公司存在不良记录的不予报名;

5.近三年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条件;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次竞价。

(二)其他要求

1.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为三证合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件印)。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服务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2)监理员1名:具有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

三、竞价邀请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63414:3020263918:00(北京时间),现场报名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络报名节假日可能会存在延迟确认;

(二)获取地点: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鑫鸿大楼303室)。

(三)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现场报名: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购买竞价邀请文件转款凭证;

2.网络报名:同现场报名资料,报名人员点击此处链接( style="text-indent:43px;height:175%">(四)本项目竞价邀请文件有偿获取售价

1.本项目竞价邀请文件人民币200元/份,成本构成包括系统技术维护费、资料装订费用、设备损耗折旧等;

2.竞价申请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竞价邀请文件购买费用(不接收现金,竞价邀请文件售后不退,竞价资格不能转让),转账时请注明“筑坝取水工程监理服务资料费”;

3.竞价邀请文件购买费用以采购代理机构到账情况为准,在获取竞价邀请文件截止时间未到账的视为报名不成功,竞价邀请文件收款银行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前锋支行

收款账号:5105 0174 8645 0000 1157

4.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竞价邀请文件的申请人,其响应(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四、竞价保证金的缴纳

(一)本项目竞价保证金:¥4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元整,竞价保证金由竞价申请人以银行对公转账方式缴纳,并在20263918:00前到达指定账户(备注栏注明:筑坝取水工程监理服务竞价保证金)。

(二)竞价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前锋支行

收款账号:5105 0174 8645 0000 1157

(三)竞价保证金退还

未中选人的竞价保证金,将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中选人的竞价保证金,在与竞价邀请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四)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

1.在竞价邀请文件规定的竞价截止时间后撤回申请文件的;

2.在竞价邀请人确定中选人以前放弃中选候选资格的;

3.中选后放弃中选、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选通知书的;

4.由于中选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价邀请文件的规定与竞价邀请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选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价邀请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竞价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竞价有效期内,竞价申请人在整个竞价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五、采购方式

1.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评审,此次竞价方式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若最低价报价单位有2家及以上,则由竞价邀请人按规定确定中选候选人;

2.申请人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85%,且低于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值的90%的,作废标处理。

六、履约保证金缴纳及退还

1.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个日历天内,中选人须向竞价邀请人缴纳中选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现金或保函),并与竞价邀请人签订合同,不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中选,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1)合同履约期间,中选单位违反合同义务或保函约定给竞价邀请人造成损失的,竞价邀请人可依法向保函出具单位提出索赔或扣取相应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保函担保金额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覆盖损失的,竞价邀请人可从中选单位服务费中据实扣除差额部分;

(2)合同履约期间未引起索赔的,竞价邀请人在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退还中选单位履约保函原件或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进度分期支付。工程进场开工完成工程量的30%后,支付不超过经业主核定的已完成工程量产值对应合同金额的70%(已完工程量/施工合同价(含变更)×监理合同价×70%);

2.第一次拨付进度款后,每两个月按工程完成进度及产值拨付一次进度款,拨付额度不超过经业主核定的已完成工程量对应合同金额的70%(已完工程量/施工合同价(含变更)×监理合同价×7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金额的97%;

4.缺陷责任期(经验收合格并交付发包人使用之日起24个月)满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5.每次拨款供应商需开具足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竞价申请文件递交

1.递交方式:为进一步降低投标人成本,提升服务效率,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评审

2.竞价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31009:30

3.各申请人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点击此处链接( style="text-indent:43px;height:175%">(1)提交《前锋园区新能源配套产业孵化基地项目筑坝取水工程监理服务公开竞价申请文件》(扫描件)。

(2)扫描件要高清扫描,分辨率建议不低于300dpi,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清晰可辨。

4.报价表递交:申请人在开标前点击此处链接( style="text-indent:43px;height:175%">5.开标时间:202631009:30,地点为: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前锋区民生路1号广安市前锋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6.解压密码提交: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申请人可点击此处登记( style="font-size:21px;height:175%;font-family:宋体;color:black">/M4d5bF)提交解压密码,若因申请人未提交密码、密码错误导致无法解压评审的,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九、递交方式: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评审申请人按照上述流程在线提交申请文件、解压密码、报价表、补充资料、报价修正等资料及开标情况查看,申请人无需到场,也无需提供纸质文件。

十、评审流程

1.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评审;

2.评审小组组建,资格审查;

3.评审过程中需要补充完善资料的,申请人点击此处链接( style="text-indent:43px;height:175%">4.评审过程中需要修正报价的,申请人点击此处链接( style="text-indent:43px;height:175%">5.项目开标后,请点击此处链接( style="text-indent:43px;height:175%">十一、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广安鑫鸿集团网站上发布。

十二、代理服务费

1.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下浮20%取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由中选单位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2.收取方式:中选单位领取中选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至代理机构。

3.代理机构服务费收取账户

账户名称: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前锋支行

收款账号:5105 0174 8645 0000 1157

十三、联系方式

竞价邀请人:广安鑫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4楼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826-2821 079

代理机构: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303室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136 6769 3895 / 0826-2351 823

十四、其他

1.代理机构已建立招采信息咨询记录系统,本公告所留联系方式仅用于报名方式、报名文件获取、项目(服务)内容咨询,请勿询问报名情况、保证金缴纳等涉密信息,感谢支持合作。

2.本公告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竞价邀请人及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3.因近期交易网站升级,公告可能无法点击超链接跳转至报名页面,各报名单位可识别报名链接网址打开操作,或下载附件操作,或在四川省公共资源网-板块搜索项目后,点击公告进行操作。

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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