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苏州北站动车所上盖开发工程盖板工程(国铁场)第三方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高铁苏州北站动车所上盖开发工程盖板工程(国铁场)第三方检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苏州阳澄融光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苏州阳澄融光置业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东站铁路建设项目管理部,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苏州轨道交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苏州市;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2.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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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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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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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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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苏州北站动车所上盖开发工程(盖板工程)通甬场一标段施工范围相关工程检测(1#、2#、16#-21#抗震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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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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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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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苏州北站动车所上盖开发工程(盖板工程)通甬场二标段施工范围相关工程检测(11#-24#抗震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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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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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共2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允许申请2个标段,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
3.服务期限:配合施工工期,具体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4.上述内容仅供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参考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要求:提供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资质认定证书,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或(2):
(1)投标人须具有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新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综合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项检测机构资质(核定检测项目至少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及备案类检测机构资质(至少包括建筑水电、市政工程、防水材料)。
4.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检测项目(业绩必须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合作方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为高铁苏州北站动车所上盖开发工程盖板工程(国铁场)提供施工、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检测项目。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出售时间: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9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3楼1312室。
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请通过转账的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缴存成功后凭银行回单原件至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3楼1312室购买招标文件,缴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苏州轨道交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阊支行
账户:465079593409
5.投标单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6.购买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报名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银行回单(或现金缴款单)。
7.如某一标段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满3家(不含)时,该标段将重新招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3月25日上午09:00-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26年3月25日上午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苏州市公共交通管理中心南楼0102室(地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其它明确事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2)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 style='height: 150%;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0.5pt; mso-spacerun: "yes"; mso-font-kerning: 0.0000pt;'>
(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style='height: 150%;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0.5pt; mso-spacerun: "yes"; mso-font-kerning: 0.0000pt;'>)、( style='height: 150%;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0.5pt; mso-spacerun: "yes"; mso-font-kerning: 0.0000pt;'>
九、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苏州阳澄融光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南天成路58号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0512-66155976
十、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轨道交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3楼1312室
联系人: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