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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长雁2”船舶技术改造及修理公开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重庆 |
发布时间: |
2026-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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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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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雁2”船舶技术改造及修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项目“长雁2”船舶技术改造及修理,招标人为长江航道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长雁2”船舶停靠位置为湖北枝江五码头,拟开展技术改造及中坞检修理,主要内容有航区修改、生活发电机组更换、冷却水系统改造、水下出缆改造、自动铺排系统优化等修理项目,需到船厂上坞(排)进行相应维修,根据该船舶后续沿海施工安排,修理地点仅限长江葛洲坝船闸以下区域。项目地点:长江葛洲坝船闸以下区域2.2招标内容:主要修理项目包括船舶上下坞及驻坞、常规检验项目、恢复船舶设施设备性能项目以及满足船舶海上施工改造修理等,具体修理内容详见第五章《船舶技术改造及修理项目限价单》及改造图纸资料。本次服务内容包括完成修理单上所列项目的修理、完成CCS交检及证书办理、负责在厂期间的安全环保工作等。2.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标段(包)内容“长雁2”船舶技术改造及修理(1)控制工期:35日历天,其中在坞7日历天(包干)。(2)质量标准:修理质量达到《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等标准及船舶使用要求,提供运动件满足6个月、非运动件满足12个月的质保要求。(3)招标最高限价:848503.00元(不含增值税,大写:捌拾肆万捌仟伍佰零叁元整),各分项单价限价详见《船舶技术改造及修理项目限价单》,限价均不含增值税。(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基本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经授权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船舶修理、船舶制造、船舶改造、船舶设备维修(经营范围需至少满足其中一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完成过1项主尺度或修理复杂程度相似的船舶修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业绩的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船坞或船排,修理船舶“长雁2”船舶主尺度如下:总长72.50米,最大船宽20.00米,型深3.70米,满载吃水1.80米,船舶总吨位1826吨(提供自有船坞/船排证明材料或与有坞/船排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合同)。3.2其他要求:(1)关联关系要求、信用要求等详见投标人须知1.4.3和1.4.4。(2)投标人须在长江航道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子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中。3.3本项目供应商级别要求:无供应商评价等级要求:无供应商专业要求:服务类-施工服务-勘察设计服务;服务类-施工服务-其他施工项目服务;服务类-基建服务-勘察设计服务;服务类-基建服务-施工监理服务;服务类-基建服务-其他基建项目服务;服务类-租赁服务-其他租赁服务;服务类-租赁服务-车辆租赁服务;服务类-租赁服务-设备租赁(不含施工设备)服务;服务类-租赁服务-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服务类-维修服务-其他维修服务;服务类-维修服务-建(构)筑物维修;服务类-维修服务-设备维修(不含船舶)服务;服务类-运输服务-快递物流服务;服务类-运输服务-管线拖带服务;服务类-运输服务-船舶拖带服务;服务类-其他服务企业资质要求:无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领取4.1领取时间:2026年03月01日至2026年03月03日4.2领取地点:请到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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