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洛阳市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
河南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2月28日15:15
评审专家名单
魏益娟、陈予宏、程相恩、关素朋、钱晓苏。
总中标金额
¥404.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379-65965886
采购单位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48号利丰商务大厦东座16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79-62226876
代理机构名称
洛阳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211号泉舜186A区26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79-65965886
附件:
附件1
中标公告附件.zip
附件2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3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pdf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采公开-2026-8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洛阳市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2026年01月28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2月27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服务内容:洛阳市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项目采用现场排查、采样监测等手段,识别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完成系统填报、叠图和报告编制等成果集成工作,为全市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排查工作的重点地区为矿产资源集中的洛宁县、嵩县、栾川县、汝阳县。重点污染物类别为铅、汞、镉、铬、砷、锑、钼、铊、钒,兼顾锰、锌、铜等其它重金属污染物。重点行业为重有色金属(铜、铅锌、镍钴、锡、锑、钼、钒和汞等,下同)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电镀行业等。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编制污染源排查清单;(2)污染源及周边环境污染状况调查;(3)提出立行立改建议与要求;(4)建立污染源问题清单,完成风险评估与系统填报;(5)建立“一企一档”,编制污染源排查报告(6)完成排查评估报告编制和附图附件等成果编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资金财政资金
3、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现行有关规范、规定、采购人的要求,达到国家、省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4、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底前完成。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洛直政采招标(2026)0009号-1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洛阳市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项目
河南省第一地质矿产调查院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河南地质大厦B座裙楼1-2楼东侧
4,045,000.00
元
评审总得分:83.68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洛阳市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项目
详见附件
符合国家及现行有关规范、规定、采购人的要求,达到国家、省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底前完成
详见附件
四、评审专家名单
魏益娟、陈予宏、程相恩、关素朋、钱晓苏。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洛财购(2019)3号文件所规定收费标准的75%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9,75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给定的“质疑函范本”,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连同质疑函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起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他人办理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邮寄件、传件、电子邮件及电话均不予受理。逾期或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2、监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监督部门:洛阳市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政府采购科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221264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48号利丰商务大厦东座16楼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方式:0379-62226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洛阳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211号泉舜186A区2608室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方式:0379-659658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方式:0379-65965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