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某单位年度设计企业选取项目(二次)(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某单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服务名称:某单位年度设计企业选取项目(二次)。
服务要求:2026年工程项目经费预计为1000万元。根据甲方要求,对一个自然年内的所有工程进行初步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效果图制作等工作,以及设计过程中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服务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自然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或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具备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设计资质满足以下其一即可:
①须具备[设计]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资质;
②建筑设计和化工石化医药设计资质:其中建筑设计为(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化工石化医药设计为(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乙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2022、2023、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未被( 石家庄市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军队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311-87972418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联 系 人:白女士
电 话:0311-87018305/13933087600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