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水库招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中标公告 正文
政和县经济开发区酿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镇停车场建设工程结果公告(采购包1)
公告名称:
政和县经济开发区酿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镇停车场建设工程结果公告(采购包1)
所属地区:
福建
发布时间:
2026-02-06
详细内容:
【附件 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







一、项目编号:[350725]ZJ[CS]2026001

二、项目名称:政和县经济开发区酿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镇停车场建设工程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兴建辉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省政和县朝阳街7号国兴佳苑1幢302



1,076,000.00元

















97.43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政和县经济开发区酿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镇停车场建设工程):









工程类(福建兴建辉建设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单位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政和县经济开发区酿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镇停车场建设工程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马知胜

一级建造师:闽1352023202501833

1,076,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吴鹏彬











评审专家:





徐文伟





叶少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费按此收费标准计取。 ①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②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 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7%。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政和县经济开发区酿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镇停车场建设工程:1.053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政和县东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政和县东平镇振东街1号

联系方式:18659989886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中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天山东路2号中融江山府6幢2单元805室

联系方式:177206877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许

电话:17720687726



福建中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6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建兴建辉建设有限公司).pdf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建筑招标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水库招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