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益公司2026年监控大厅增设应急调度视频会议系统项目第1标段采购公告 |
|
公告名称: |
长益公司2026年监控大厅增设应急调度视频会议系统项目第1标段采购公告 |
| 所属地区: |
湖南 |
发布时间: |
2026-02-06 |
|
详细内容:
|
招标信息
长益公司2026年监控大厅增设应急调度视频会议系统项目第1标段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HNGS20260166001
项目名称
长益公司2026年监控大厅增设应急调度视频会议系统项目
采购人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湖南长益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采购需求人
湖南长益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提交响应报价截止时间
2026-02-08 16:00
评审价的确定
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评为AA级的供应商,评审价可按该供应商的评审价格给予1%-3%的价格抵扣。
本项目信用评价运用价格抵扣率3%
评审价的确定:
不需税率换算:评审价=平台响应总报价*(1-信用评价运用价格抵扣率)
注:(1)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在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信用评价等级结果为准。
1
项目概况及范围
1.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项目概况:按照应急管理的要求,为纳入长沙市应急指挥五级联动规划体系,实现政府办、公安、交通、高速等部门全覆盖、高效率信息共享、协同指挥,监控大厅预增设一套接入该五级联动体系的视频会议系统。
采购范围:视频会议系统1套供货、安装,并接入长沙市应急指挥五级联动项目网络,主要包括。
1、一体化4K视频会议终端1套:含ZXV10 ET312 CU精巧型高清视频会议终端、视频会议摄像机ZXV10 ET312(摄像头)和V412D-U麦克风:A300。
2、交换机1台:S4600-28P-SI二层千兆接入交换机,端口配置24个10/100/1000自适应电口+4个1000M SFP光口(其中2个电口和光口可复用)
3、网络专线:50M速率的政企专线,供货方需要接入长沙市应急指挥五级联动项目网络。
1.2工期/服务期/供货期:2026年2月14日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1.3工程地点/服务地点/送货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街道雷锋大道2号湖南长益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运营技术部
1.4质量要求:1.供应商保证货物在装箱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产品质量、规格、技术参数和性能达到行业标准和响应人企业标准并满足采购要求。2.兼容性要求:需要与长沙市应急指挥五级联动视频会议系统。在交付前须进行兼容性测试、适用性测试、技术基础检测等测试。3.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安全性能应满足国家强制认证和环保要求。
1.5其他要求:在交付前须进行兼容性测试、适用性测试、技术基础检测等测试。若出现不兼容、不匹配等情形,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或拒绝接收设备(产品),由此导致的设备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费用的增加和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由响应人承担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将按照《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合同履约信用评价;对严重失信行为的,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有权将供应商信用评价评定等级直接降为 D 级。
2
供应商基本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控股,是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管理(管理,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2)采购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3)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供应商须为响应设备国内生产经营厂家,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适用于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
(5)供应商为设备的制造商或有授权资格的设备代理商。若供应商为设备代理商,需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采购项目的合法授权书(适用于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
(6)采购人不接受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评定等级评为 D 级的供应商响应。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往前回溯3年,无因质量问题被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
3
报价方式
总价
4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5
最高响应限价
最高限价37049元
6
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
供应商的含税报价及其按最高限价基准税率换算后(如有)的含税价格均不得超过最高响应限价,否则,其响应将会被否决。
7
响应保证金
不要求
8
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
9
成交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同采购公告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10
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和数量
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和数量: 1~3 名。
11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12
异议渠道
异议受理机构:湖南长益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074305999
通信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雷锋大道2号
13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湖南长益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雷锋大道2号
电 话:0731-85201526
1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湖南长益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地 址: 长沙市岳麓区雷锋大道2号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18007498802
15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16
合同支付方式
本合同价款为总价合同,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总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供应商完成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且通过采购人认可后,采购人应在收到费用结算申请后的28天内完成审批,采购人对费用结算申请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由供应商重新提交。费用结算申请完成审批或视为被同意的,自该日起14天内,采购人将应付款项支付至合同价格的97%,1年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价格的3%,实际支付的费用应扣除相应违约罚金或赔偿金;供应商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采购人同意费用结算申请。
17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评审办法
按照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评审价相等时,采购人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1)响应报价低的供应商优先;
(2)响应报价提交时间在前的优先。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签发成交通知书前,采购人有权要求预成交供应商提供简易询比公告供应商基本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以确认预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情况。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满足基本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或采购结果备案前,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评定等级评为 D 级的,其响应无效。
附件:1.供应商须知
2.承诺函(供应商报价视为供应商承诺)
3.合同条款及格式
至
【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