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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蔬菜有限公司扩建厂房二期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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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宁波市蔬菜有限公司扩建厂房二期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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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发布时间: |
2026-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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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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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宁波市蔬菜有限公司扩建厂房二期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单位自筹,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蔬菜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宁波市蔬菜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梯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宁波市镇海区。建设规模:1台电梯。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3.1万元。招标范围:扩建厂房二期项目货运电梯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包括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服务等。标段划分:1个交货地点: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供货,1个月内完成安装,具体按照项目主体建设进度要求进行调整。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并通过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一次性验收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范围内,且许可证范围需涵盖本项目投标产品制造。3.2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电梯安装单位)必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许可子项目涵盖本项目要求,许可参数达到本项目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是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联合体成员仅限电梯安装单位。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电梯品牌或者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电梯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3.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2月27日15时整。 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则应将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28日14时30分,递交方式:现场提交(本项目不接受邮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666号宁波市农商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宁兴大厦20楼2008开标室。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 其他事项: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标 人:宁波市蔬菜有限公司联 系 人:卞老师招标代理人: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布政巷16号科创大厦11楼联 系 人:蔡赛波、钟文俏、魏小娥、周镕、夏旦烈电 话:0574-83890350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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