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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都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业务办公用房改造项目(二次) |
| 所属地区: |
贵州 |
发布时间: |
2026-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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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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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6年02月28日
10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都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业务办公用房改造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P522701202600012J
项目序列号:ZFCG20260202003
预算金额(元):102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1020000.00元
采购需求:都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业务办公用房改造
标项一:
标项名称:都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业务办公用房改造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都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业务办公用房改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1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4.申请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注:审计报告应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承诺书,格式参考本采购文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供2025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供声明函,格式参考本采购文件】;
(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06日
00时00分至 2026年02月14日 23时59分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
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8日
10时30分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8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按《国家统计局关于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国统字【2019】66号)》本项目行业分类划定为“建筑业”。营业收入88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8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都匀市公安局
地址:贵州省都匀市毛尖大道4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方式:0854-8260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省竟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沙包堡街道东方记忆景区新建楼房4号楼北端二楼
传真:
联系人:梁川、赵迪、吕明杨、王琳
联系方式:15599407555
文件预览:招标文件压缩包.zip交易公告.pdf仅限于预览文件,参与投标请登录网上交易大厅在“文件下载”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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