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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关于鄞州区潘火街道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名称:
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关于鄞州区潘火街道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
浙江
发布时间:
2026-02-05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鄞州区潘火街道零星维修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24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BZ2602

项目名称:鄞州区潘火街道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潘火街道内拆迁安置小区(除安基名府、东方丽都、金谷小区外)单个项目10万元以下零星维修工程,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者产值达到合同额度,满足任一项为止;具体项目工期由采购人安排,以街道办事处的审核单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class="t-indent-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05日2026年02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方式:

(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4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下应北路和紫城路交叉口潘火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政采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6年02月24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下应北路和紫城路交叉口潘火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2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4.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4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4.5响应与开标注意事项
4.5.1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响应,自行承担响应一切费用。
4.5.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5.3响应文件制作:
4.5.3.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4.5.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4.6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7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
4.8.2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
(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拟在开标前一日17:00(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15楼01-06室;收件人:王芸 联系方式:0574-87298497
在开标前一日17:00(含)后,均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
(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投标当天投标人员需递交至开标室:宁波市鄞州区下应北路和紫城路交叉口潘火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若投标人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9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
4.10本公告发布媒体:(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诚信路66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仲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3088573

质疑联系人:戚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1676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01-06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晓露、王芸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298497

质疑联系人:沈滋炜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29849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

传真:/

联系人: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class="mt-32">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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