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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阳光酒店)移动设备用电及场地租赁合同补充协议采购项目
未终止
:2026-02-04
正文
正文
电信(阳光酒店)移动设备用电及场地租赁合同补充协议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电信(阳光酒店)移动设备用电及场地租赁合同补充协议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乙方在该小区内安装4G设备 2 套,用于无线信号覆盖。
租赁期:租赁期为 3年 ,自 2025 年 03 月 25 ]日(“起租日”)起,至 2027 年 03 月 24 日。
经双方商定设备用电按 1.00 元/度收取,,每半年结算一次,甲方提供电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乙方在该处安装4G设备 2 套,按每套1000.00元/套/年支付,每年支付场地租赁费:2000.00元/年,2年共计支付场地租赁费:4000.00元。(甲方需提供场地租赁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名称:经营租赁*场地租赁)
二、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黄山市朵朵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公示期自2026年02月05日至2026年02月07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柯晶晶,18055958860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汪少军,15305593229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
日 期:2026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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