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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大连分公司 2026年金州二十里等4处综合业务区电源配套项目散力架二次询比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电信大连分公司 2026年金州二十里等4处综合业务区电源配套项目散力架二次询比公告
所属地区:
辽宁
发布时间:
2026-02-05
详细内容:
中国电信大连分公司 2026年金州二十里等4处综合业务区电源配套项目散力架二次询比公告

未终止

非快采



:2026-02-05



正文

正文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大连分公司 2026年金州二十里等4处综合业务区电源配套项目散力架(标段编号:LNBBFA202601260002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大连公司中山路枢纽楼蓄电池组替换工程,由于蓄电池重量较大超过枢纽楼机房承重要求,现需要安装电池散力架来保证蓄电池的安装安全,使枢纽楼业务得到保证。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电池散力架6套,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项目预算:45000.00元(不含税)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后20日内,乙方将货物运送到采购人指定收货地点并完成安装。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到货地点:大连市中山路167号大连电信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或行业)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合同类型:一事一议合同



成交人数量及份额:成交人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为100%。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标包1







散力架







现场新更换南都GFM-240V -1500Ah电池组,根据枢纽楼承重及蓄电池摆放形式,设计并制造出符合承重要求的散力架,成交后提供承重设计报告。







6套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路167号大连电信







自合同签订后20日内,乙方将货物运送到采购人指定收货地点并完成安装。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单价7500.00元/套,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注: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经销商参与本项目响应要求同上),且同一品牌产品代理商与制造商(或不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响应。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注:代理商响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制造商响应的提供制造商声明。

    2.1.5 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须提供开票承诺或以往项目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2.1.6本次询比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2.1.7供应商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前(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的同类业绩一份(同类业绩指:散力架销售类)。



注:



(1)上述要求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



(2)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及合同签章页。



(3)若为固定总价合同须提供对应一张发票。



(4)若为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与订单(一份)须同时提供,及该订单下对应的发票一张。



(5)如评审委员会一致认为资料提供不全、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或图片因模糊等原因无法辨识,则作未提供处理。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2月1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1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1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2月05日13时00分00秒至2026年02月08日13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12日13时3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应由参加响应文件开启的响应供应商确认,报价一览表-签章位置处进行电子签章,响应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30分钟内)确认的,视为同意响应文件开启唱价过程及内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飞云路6号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0-1号沈阳国际软件园F8座A406室









邮    编:







/







邮    编:







110000









联 系 人:







韩经理







联 系 人:







王丹丹、兰艳迪、郭丹丹









电    话:







/







电    话:







18627730999、16640597033、13147653377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南京城北支行









 







 







账    号:







3110530034550035993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5日



 



 



询比标包文件



中国电信大连分公司 2026年金州二十里等4处综合业务区电源配套项目散力架二次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大连分公司 2026年金州二十里等4处综合业务区电源配套项目散力架(标段编号:LNBBFA202601260002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大连公司中山路枢纽楼蓄电池组替换工程,由于蓄电池重量较大超过枢纽楼机房承重要求,现需要安装电池散力架来保证蓄电池的安装安全,使枢纽楼业务得到保证。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电池散力架6套,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项目预算:45000.00元(不含税)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后20日内,乙方将货物运送到采购人指定收货地点并完成安装。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到货地点:大连市中山路167号大连电信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或行业)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合同类型:一事一议合同



成交人数量及份额:成交人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为100%。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标包1







散力架







现场新更换南都GFM-240V -1500Ah电池组,根据枢纽楼承重及蓄电池摆放形式,设计并制造出符合承重要求的散力架,成交后提供承重设计报告。







6套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路167号大连电信







自合同签订后20日内,乙方将货物运送到采购人指定收货地点并完成安装。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单价7500.00元/套,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注: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经销商参与本项目响应要求同上),且同一品牌产品代理商与制造商(或不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响应。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注:代理商响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制造商响应的提供制造商声明。

    2.1.5 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须提供开票承诺或以往项目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2.1.6本次询比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2.1.7供应商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前(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的同类业绩一份(同类业绩指:散力架销售类)。



注:



(1)上述要求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



(2)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及合同签章页。



(3)若为固定总价合同须提供对应一张发票。



(4)若为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与订单(一份)须同时提供,及该订单下对应的发票一张。



(5)如评审委员会一致认为资料提供不全、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或图片因模糊等原因无法辨识,则作未提供处理。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2月1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1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1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2月05日13时00分00秒至2026年02月08日13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12日13时3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应由参加响应文件开启的响应供应商确认,报价一览表-签章位置处进行电子签章,响应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30分钟内)确认的,视为同意响应文件开启唱价过程及内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飞云路6号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0-1号沈阳国际软件园F8座A406室









邮    编:







/







邮    编:







110000









联 系 人:







韩经理







联 系 人:







王丹丹、兰艳迪、郭丹丹









电    话:







/







电    话:







18627730999、16640597033、13147653377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南京城北支行









 







 







账    号:







3110530034550035993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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