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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存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南区区分公司关于凤岗镇雁田村怡安中路51号1-10A物业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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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张文存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南区区分公司关于凤岗镇雁田村怡安中路51号1-10A物业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1 |
| 所属地区: |
广东 |
发布时间: |
2026-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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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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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存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南区区分公司关于凤岗镇雁田村怡安中路51号1-10A物业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1
未终止
:2026-02-04
正文
正文
张文存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南区区分公司关于凤岗镇雁田村怡安中路51号1-10A物业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1直接采购公示
张文存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南区区分公司关于凤岗镇雁田村怡安中路51号1-10A物业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1采购人为南区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张文存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南区区分公司关于凤岗镇雁田村怡安中路51号1-10A物业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凤岗镇雁田村怡安中路51号1-10A物业租赁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拟采购凤岗镇雁田村怡安中路51号1-10A物业租赁作为片区店使用。租赁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至2028年11月30日。租金支付:租赁期内每月以转帐方式支付。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员工创业承包有关工作的通知》(中电信粤[2025]535号)总体要求,全市稳妥推进员工创业承包有序退出,在此前提下,要求片区店回归责任制经营。考虑到位于凤岗镇雁田村怡安中路51号1-10A物业片区店本是按渠道规划“一区一店”布局建立,扎根属地经营多年,已形成对客户的感知,对市场有一定影响力,同时满足了员工属地办公的需求,有持续运营的必要性。同时基于契约精神,考虑相关合同违规风险,为了维护企业利益最大化,经上会决议《片区回归责任制后片区店承接方案》(SZYDJCDB[2025]03286号):以公司名义签订三方合同,“变更”原片区合同主体,由电信方直接承租凤岗镇雁田村怡安中路51号1-10A物业,作为凤岗营服雁田片区片区店继续运营。故该项目不存在其他合理性选择,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取供应商,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采购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主要参考《招标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如下:
1、凤岗雁田区:张文存
四、公示媒体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公示期自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2月9日24时00分,共3天(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南区区分公司
联系人:袁锦托
电话:13377697129
邮箱:13377697129@
地址:东莞市凤岗镇碧新路1号
邮编:52300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章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日期: 2026年2月4日
二、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张文存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公示期自2026年02月05日至2026年02月09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袁锦托,13377697129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温天祥,13302335488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南区分公司
日 期:2026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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