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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板桥街(桃渡路-人民路)工程(勘察设计)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板桥街(桃渡路-人民路)工程(勘察设计)的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浙江
发布时间:
2026-02-05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板桥街(桃渡路-人民路)工程(勘察设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CG2026027

项目名称:板桥街(桃渡路-人民路)工程(勘察设计)

预算金额(元):830000

最高限价(元):46474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板桥街(桃渡路-人民路)工程(勘察设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30000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本次采购内容为勘察设计服务,主要包括本工程勘察(含测量、物探、进场前的标高复测服务)、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style=";text-indent:28px;text-autospace:ideograph-numeric;height:150%">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条件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上述资质的联合体。

3.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6年2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style=";text-indent:28px;text-autospace:ideograph-numeric;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height:150%">方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style=";text-indent:28px;text-autospace:ideograph-numeric;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height:150%">售价(元):0

四、投标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6年2月2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style=";text-indent:0;text-autospace:ideograph-numeric;height:150%">五、投标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2月2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开评标,投标人在线参加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style="margin-top:0;margin-bottom:0;text-indent:28px;text-autospace:ideograph-numeric;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height:150%">因信用中国网站中“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已调整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政采云系统自动生成的仍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故查询的内容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为准。

4.3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4.4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4.5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4.5.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4.5.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 style="margin-top:0;margin-bottom:0;text-indent:28px;text-autospace:ideograph-numeric;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height:150%">4.5.3投标文件制作:

4.5.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4.5.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4.5.3.3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 style="margin-top:0;margin-bottom:0;text-indent:28px;text-autospace:ideograph-numeric;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height:150%">4.6 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如有)

4.7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方式:(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17:00时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A幢4楼招标代理部,收件人:邵雯莉,13576349424。(2)采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代表(原则上不超过1名)可进入开标现场宁波市江北区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江北区育才路138号北投大厦南楼7楼,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

4.8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style="margin-top:0;margin-bottom:0;text-indent:28px;text-autospace:ideograph-numeric;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height:150%">5.发布本次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告的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

6.本项目供应商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育才路118号北投大厦北楼9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柳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87169103

质疑联系人:劳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876616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A幢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邵雯莉、金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76349424、15825559120

质疑联系人:余敏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68668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称:宁波市江北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址:宁波市江北区大庆南路181号

真:/

联系人: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38806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class="mt-32">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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