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宁夏销售分公司自有品牌奶类商品代加工厂商资格准入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宁夏销售分公司自有品牌奶类商品代加工厂商资格准入项目
招标编号:ZY26-XA623-SP747
(重要: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宁夏销售分公司自有品牌奶类商品代加工厂商资格准入项目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石油宁夏销售分公司自有品牌奶类商品代加工厂商资格准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按照公司制度规定,结合非油业务的发展需求,为进一步树立宁夏销售公司自有品牌“好客季”品牌优势,充分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保障公司非油业务有序推进,邀请有意愿的潜在申请人提出准入资格申请,项目地点位于宁夏地区,符合相应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即可获得准入资格。
2.2 交货地点:宁夏境内指定地点。
2.3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必须为奶类商品生产厂商,或取得生产商授权的销售公司,每家具有生产资质的厂商仅允许一家销售公司报名(针对本项目)。①如生产商与授权的销售公司同时投标时,授权的销售公司投标将被否决。②如同一生产商授权的多家销售公司同时投标时,所有该生产商授权的销售公司投标将被否决。
3.1.3生产商需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非生产商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1.4投标人需出具相应奶类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质检报告。
3.2.信誉要求
3.2.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style="box-sizing: inherit;">3.2.2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3.2.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函。
注:上述3.2.1-3.2.2项涉及网站查询的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在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3质量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年(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一项奶类商品供货结算金额60万元及以上或一年内(周期年)累计供货结算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条款和对应结算发票(含清单)以证明产生了销售关系,金额以结算发票为准,发票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3.5服务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对标的物有生产保障,正常情况下,生产周期在14天以内,并能及时组织发货,在5日内到达宁夏境内指定地点,在需方急用的情况下,能及时的组织发货,在3日内到达宁夏境内指定地点。
3.6其他要求
3.6.1①投标人所供物资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②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宁夏销售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供应商且处于“中止”、“终止”、“失效”等非“正常”状态的潜在投标人,相关标的物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处于“冻结”、“终止”等非“正常”状态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3.6.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1月31日至2026年2月5日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left: 5.5pt;">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left: 5.5pt;">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自动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 在“个人中心”栏进入相应订单列表,点击“订单及开票详情”,可以自行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6年2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壹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按照标段缴纳)。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 |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11楼 |
联 系 人:姜泳 陈国民 | 联 系 人:王佳明王师宇 |
电 话:0951-3016602 0951-5687885 | 电 话:0951-6939002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xa_yinchuan623@ |
2026年1月30日
附件:附件4:中国石油优蓝设备U-Key办理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