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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衢州市柯城区昌苑村4-11号三年租赁权 |
| 所属地区: |
浙江 |
发布时间: |
2026-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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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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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柯城区昌苑村4-11号三年租赁权
项目名称 |
衢州市柯城区昌苑村4-11号三年租赁权 |
项目编号 |
GL2026ZJ1002241 |
转让方名称 |
衢州市柯城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底价 |
2.057303万元 |
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2-02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6-02-06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衢州市柯城区昌苑村4-11号三年租赁权 |
披露价格 |
2.057303万元 |
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2-02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6-02-06 |
资产属性 |
房产 |
标的所在地区 |
柯城区 |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 |
是 |
是否捆绑转让 |
否 |
转让说明事项 |
无 |
资产概况 |
- |
资产描述 |
衢州市柯城区昌苑村4-11号三年租赁权 |
重大事项披露 |
1、履约保证金:1000元。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出租标的按腾退后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 后方可进行。 6、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人承租,需原承租人腾退后才能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如竞得后30个自然日内交付的按租赁期顺延处理. 超过30个自然日的双方协商处理。如自项目成交后第6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如原承租人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 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8、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 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9、本项目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
2、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衢州市柯城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方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 |
批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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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名称 |
- |
批准日期 |
- |
3、交易条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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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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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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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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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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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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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是否自动延期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4、联系信息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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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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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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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经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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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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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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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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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经纪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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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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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图片及附件
信用名片
信息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机构信用:AAA
机构地址:杭州市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中心4号楼18-1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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