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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会盟镇人民政府呼南高铁会盟镇雷河村、屋鸾村宅基安置区室外工程建设(EPC)项目(项目代码:2512-410308-04-01-155186)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洛阳市孟津区会盟镇人民政府呼南高铁会盟镇雷河村、屋鸾村宅基安置区室外工程建设(EPC)项目(项目代码:2512-410308-04-01-155186)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河南
发布时间:
2026-01-31
详细内容: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洛阳市孟津区会盟镇人民政府呼南高铁会盟镇雷河村、屋鸾村宅基安置区室外工程建设EPC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洛阳市孟津区会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公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上级资金+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孟津区会盟镇人民政府呼南高铁会盟镇雷河村、屋鸾村宅基安置区室外工程建设EPC项目



2采购编号:孟津公开-2026-2



项目编号:孟津工施招标(2026)0004 



3、项目代码 2512-410308-04-01-155186



4、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孟津区会盟镇雷河村、屋鸾村总投资约309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98.50万元。雷河村安置区占地面积84.85亩,需安置农宅178户,屋鸾村安置区,占地52.224亩,需安置农宅98户。项目内容包括:安置区道路、给水、污水、雨水、强弱电、路灯、绿化、广场、公厕等基础设施。 



5、建设地点:洛阳市孟津区会盟镇雷河村、屋鸾村



6、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设计费用的招标控制价为经评审后的工程结算价款的1.92%;施工费用的招标控制价为经评审后的工程结算价款的95%



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7、资金上级资金+自筹资金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投标人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



9、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采购、施工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深化设计等其他施工需要的专项设计、预算编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等相关工程设计任务、配合报批建设、现场工程管理、安全管理与工程有关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编制、竣工验收、移交、备案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以及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文件和合同包含的全部内容。



10、工期:330日历天(完成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全部内容)。



11、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2)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2、文明工地目标: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13、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4、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及工程所在区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5、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6、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4px">),进入网站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17、本项目按照《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洛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进行招标;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由具备以下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中标后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中标后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注: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但拟派的设计负责人不得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信用承诺函”。



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5.1 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



5.2 被列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3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4 投标所需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态栏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



等异常情况;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投标,也可以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且每个联合体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单位;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投标采购活动



4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5)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须予以认可;递交保证金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4px">.cn),点击“ style="font-family:宋体">”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60202日至20260206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 style="font-family:宋体">”,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0227091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 style="font-family:宋体">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洛阳)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人:洛阳市孟津区会盟镇人民政府



   址:洛阳市孟津区会盟镇



人:吕先生



   话:18003799609



 



代理机构:公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71号花园春商务三楼311



人:卢锐



   话:18637179917



 



     门: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孟津区住建局招标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915629                     



 



 2026   01  31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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