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一湖两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一体化(EOD)项目一期—干雾海河、四家子河生态环境治理及关联产业发展项目(项目实施主体)
品目
采购单位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1月29日10:54
评审专家名单
张强,石倬宇,李海鸥
总中标金额
¥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晓倩
项目联系电话
18943184706(办公电话)
采购单位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长春市宽城区金汇大路1577号中韩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31-81187022(办公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中博睿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A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943184706(办公电话)
二、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一湖两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一体化(EOD)项目一期—干雾海河、四家子河生态环境治理及关联产业发展项目(项目实施主体)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牵头供应商:江苏泛华佳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江苏泛华佳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军创康养综合体开发有限公司
扬中市新坝镇新政中路1号
投标报价:1(元)
88.33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一湖两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一体化(EOD)项目一期—干雾海河、四家子河生态环境治理及关联产业发展项目(项目实施主体)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一湖两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一体化(EOD)项目一期—干雾海河、四家子河生态环境治理及关联产业发展项目(项目实施主体)
择优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由项目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维经营管理及期满移交等工作(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优质服务,符合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年,本项目合作期为20年,其中整体建设期为3年,整体运营期为17年。
优质服务,符合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张强,石倬宇,李海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及约定折扣系数0.88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的媒介:在、“政采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