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供电公司2025年第十二批次(2026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物资采购基建一批)设备材料招标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BHZB-HW-202505083
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作为招标活动的组织方进行招标包头供电公司2025年第十二批次(2026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物资采购基建一批)设备材料招标项目(二次),合同签订主体和履约主体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包头供电公司2025年第十二批次(2026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物资采购基建一批)设备材料招标项目(二次)
2.2项目建设地点:详见公告附件
2.2 本次招标内容:详见公告附件:需求一览表(设备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工程项目名称)。
2.3、交货期:按合同约定(关于技术规范及系统中出现的送货时间若早于公告发布明确的时间,则以公告中要求时间为准)
2.4、交货地点: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如投标人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否决。
(一)通用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3投标人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或税务局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或近一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 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3.5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网站使用帮助 ”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填报、公 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的截图,但 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6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 ”网站(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 ”的查询结果截图 须能体现投标单位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的查询结果。“信用中国 ”查询方式:“信用中国 ”→“信用服务 ”→“失信被执行人 ”,在弹出窗口 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查询省份选择“全部 ”,将查询结果截图。
3.7投标人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投标人不良行业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投标人名单;
3.8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修复企业名单除外。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标段五:避雷器、线路保护、互感器
1)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
2)投标人需承诺“若中标,所提供本标段的所有设备材料均能完全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同类设备材料均具有经第三方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标段六:110KV电缆
1)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
2)投标人需提供同类产品(同类产品指110kV(大于等于此电压等级均可)电缆)经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或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标段八:钢芯铝绞线
1)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
2)投标人需提供同类产品经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或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 本招标项目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 cn:21002/portal/#/)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4 招标采购项目:获取招标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阶段->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从项目列表中选择投标的采购项目,并点击【获取招标文件】按钮,状态同步为已获取;下载招标、投标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阶段->获取招标文件->获取记录及招标文件下载,勾选具体采购项目,并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点击【IMPC 文件打包】按钮和【下载 IMPC 包】按钮,下载IMPC 包至默认路径,投标文件下载成功。
4.5办理CA数字证书方式:供应商须凭【中招互连】APP 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 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6日上午9:00。
5.2 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单位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登录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如果投标单位使用A手机号码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
5.4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5.5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技术支持:-左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 截标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上传时间:2026年01月27日~2026年02月26日上午9:00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6日上午9:00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6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6年02月26日上午9:00~2026年02月26日上午10:00
注:①投标文件解密时,投标人须对商务技术经济标全部解密成功后才能视为解密成功。两步开标项目,第一步评审时只能看到商务和技术标标书,待商务技术初审合格后,且相应流程结束后,经济标标书自动导入进评标系统。
②如截标时间或开标时间有变化,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请投标人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交易系统联系解决(联系方式详见电子交易系统网页界面),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注:供应商解答路径: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场所
详细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呼得木林大街与荣仕雅路交叉口西北140米劳动路59号B座4F
不见面线上开标地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
6.3 投标人开标操作手册查询地址(如有):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 91150102MAED5CA40N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东方银2座2号楼1014室
账户号码:0552060104000679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青城支行
基本存款账户编号:J1910038475101
(3)场所服务费:
场所服务费由中标人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支付,金额为成交金额千分之一,四舍五入到元,不足500元按500元计取。框架招标场所服务费最低缴纳1000元;(成交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
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场所
详细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呼得木林大街与荣仕雅路交叉口西北140米劳动路59号B座4F
项目负责人:赵工
开票咨询:0472-3397260
中标人将交易服务费汇到产权指定账户后请记将汇款凭证发至公告标明的邮箱之后携带中标通知书及产权交易费收据到产权交易中心开具产权交易费发票。
(4)电子交易平台服务费:无。
(5)注:投标单位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
联系人:刘阳
联系电话:0472-365201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瑞兴苑11栋1单元202室
联系人:马学敏、林晓龙、赵光亭、宋涛、乔飞、徐阳、贾博、毕立峰、马斌
联系电话:19524719037、18686116841、18686116842、18686116843
邮箱:binghuibt@
十、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单位/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办公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21号
联系人(如需):薛晓慧投诉受理电话:0472-3657652
十一、其他要求
包头供电公司物资供应处受理范围:对包头供电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存在:
1、资格审查不公正、泄露招标信息、未按时反馈投标人质疑、未督办澄清事宜、未按规定收取和退还保证金的行为。2、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附件一:采购一览表
注:点击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导入IMPC包后,选择价格文件部分,点击编辑,进入到报价页面,行限价(万)字段可以查看到限价的明细,具体明细详见系统各供应商在投标过程填写报价时,需注意报价单位,需求明细表以系统内明细为准。
1、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和总价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单价最高限价和总价最高限价,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如技术规范书中设备到货时间与招标文件中时间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到货时间为准。
标段
标段名称
采购申请编号
行项目编号
物料号
物料描述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申请者名称
项目名称
5
避雷器、线路保护、互感器
3100300866
20
800008332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AC110kV,油浸,0.01μF,3,0.5
台
4.000
25,000.00
100,000.00
包供东河供电公司
永臻工业科技(包头)有限公司铝边框项目110千伏供电工程
3100300945
50
800012011
交流避雷器,AC110kV,108kV,硅橡胶,281kV,不带间隙
台
12.000
5,000.00
60,000.00
包供东河供电公司
永臻工业科技(包头)有限公司铝边框项目110千伏供电工程
3100300866
30
801003441
交流避雷器,AC110kV,102kV,硅橡胶,266kV,不带间隙,YH10W
台
12.000
5,000.00
60,000.00
包供东河供电公司
永臻工业科技(包头)有限公司铝边框项目110千伏供电工程
3100300866
50
801002838
线路保护,AC110kV,通用型号,光纤差动保护
套
1.000
105,000.00
105,000.00
包供东河供电公司
永臻工业科技(包头)有限公司铝边框项目110千伏供电工程
6
110KV电缆
3100300945
10
801011951
电力电缆,AC110kV,YJLW03,630,单芯,03,ZRC,Z,通用
千米
2.070
855,000
1,769,850
包供东河供电公司
永臻工业科技(包头)有限公司铝边框项目110千伏供电工程
3100300945
40
800021414
低压电力电缆,YJV,铜,240,1芯,ZC,无铠装,FD
千米
0.180
340,000
61,200
包供东河供电公司
永臻工业科技(包头)有限公司铝边框项目110千伏供电工程
8
钢芯铝绞线
3100300942
60
801007038
钢芯铝绞线,JL3/G1A,300/25,通用,通用,通用
吨
50.324
24,500
1,232,938
包供东河供电公司
永臻工业科技(包头)有限公司铝边框项目110千伏供电工程
3100300942
300
800035226
铝包钢绞线,JLB40,80
吨
2.780
19,000
52,820
包供东河供电公司
永臻工业科技(包头)有限公司铝边框项目110千伏供电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