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州区东狮子巷活力街区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140402202601260008-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治市潞州区东狮子巷活力街区项目总承包(EPC)(招标项目编号:
140402202601260008-01),已由长治市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潞洲发改审发〔2
025〕54号、潞州发改审发〔2026〕13号)文件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
资金及区财政配套,招标人为长治市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及内容:对东狮子巷(延安南路—长兴南路)进行更新改造,改造
总长度约367m,总占地面积8328.71㎡。
建设内容:(1)对367m长道路进行改造,包括车行道及人行道的更新(含
停车位)。(2)新建口袋公园一处,包含健身休憩设施。(3)沿街外立面改造,
共734m,包括外墙、临街建筑外立面及侧立面、围墙等。(4)整街地面喷涂。
(5)主街及相邻小巷架空线路入地。(6)其他相应配套设施的改造.
建设地点:潞州区东狮子巷
计划工期:12个月
招标内容与范围:从施工图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的所有工作,
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
3.1.1 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 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3.2.1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的)须具备市政贰级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