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锦丰镇安置小区电梯维保
品目
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采购单位
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张家港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1月27日11:02
评审专家名单
冯琳,钱李军,唐雁,陈惠明,孙清武,许升箭
总中标金额
¥576.8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小燕
项目联系电话
13862265174
采购单位
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张家港市锦丰镇沙洲大厦(华昌路718号)1307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12-58959301
代理机构名称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朱小燕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
913205058377495238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狮山路16号
94(均分制)
57684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
名称:锦丰镇安置小区电梯维保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冯琳、唐雁、陈惠明、孙清武、许升箭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下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即76881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沙洲大厦(华昌路718号)1307室
联系人:石燕杰
联系电话:0512-589593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
联系人:朱小燕
联系电话:138622651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小燕
电话:13862265174
十、附件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JSZC-320582-HYJS-G2025-0032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