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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老旧厂区(新能源中心)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通信工程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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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宁波市海曙区老旧厂区(新能源中心)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通信工程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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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发布时间: |
2026-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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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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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海曙区老旧厂区(新能源中心)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已由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为2507-330203-04-01-522239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产城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通信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建设规模:对本项目范围内(除二期改造厂房外)的建筑和功能性用房进行三网和室内覆盖,涉及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其中宿舍楼需覆盖到户。具体详见附图。标项招标内容服务期限招标需求预算金额一施工图范围内的通信管道工程、通信线路工程、室分覆盖工程等工程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与土建工期相衔接,施工预埋与主体结构施工同步跟进,且满足总包施工进度要求。详见第五章 招标需求 2895455 元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安全要求:合格,无安全责任事故。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出具近开标日三个月(2025年10月、2025年11月、2025年12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3.3其他要求(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 月 27 日9:00时至2026年 2 月 1 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月 3 日 9 时30分。5.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5.3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5.4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 投标保证金6.1金额:人民币 伍万 元。6.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6.3交纳要求:(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 2 月 2 日15时整。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标 人:宁波市海曙产城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796号崇光大厦16楼联 系 人:李丽雅、潘楠、陈静、周丹电 话:0574-83082229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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