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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邢台南和区众峰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南和200MW风力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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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邢台市】【邢台南和区众峰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南和200MW风力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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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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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 2041 408 25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邢台南和区众峰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南和200MW风力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已由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
以 邢批投资【2024】26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南和区众峰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邢台南和区众峰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河北邢台市南和区。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安装32台6.25MW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200MW。建设220kV升压站1座,30MW/60MWh储能装置1套等工程。配套消防、环保、安全等设施。
2.1.3计划工期:总工期365天,合同签订后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质量标准:勘察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规范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相关设备采购以及建设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相关设备进场验收及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办理电站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及所需的其他工作、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手续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
2.2.2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下发后主动与招标人联系,开展合同签订。合同生效后10天内完成施工区域民事清偿等工作,取得土地权属方及承办方确认证明;15日内具备开工条件。如无法达到招标人上述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全额返还招标人已支付的预付款,同时招标人有权从投标人履约保函中直接扣除前述款项,招标人有权根据上级集团相关规定对投标人进行失信处置;而且,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关系,且招标人无需向投标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
如投标人委托工程勘查、设计,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
如投标人委托工程施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1项100MW风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业绩作为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1项100MW风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在有效期内,为投标人正式员工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1-22 09:00:00
至 2026-01-28 23:59:00
(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2-11 09:00
,地点为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
(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无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彭可依,联系电话:15128530269;代理机构:王胜、王刚,联系电话:1513219644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邢台南和区众峰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 15128530269
电子邮箱: 15128530269@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邢台南和区众峰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南和200MW风力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投标人/供应商2000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邢台南和区众峰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邢台市南和区宋璟大街和阳商务大厦
地址:
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311号星际中心A座15层
邮编:
054499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彭可依
联系人:
王胜、王义同、王刚、白一帆、吴君晓
电话:
15128530269
电话:
1513219644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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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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