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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青创炉渣综合处置厂区运营权外包项目澄清公告尊敬的各潜在投标人:现将亳州青创炉渣综合处置厂区运营权外包项目(项目编号:26AT199005600135)澄清事宜发布如下:1、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授权委托书中“授权委托人手机号”一栏仅填写手机号码或填写手机号加签字(或印章)均有效。2、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答疑、澄清)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1月26日,亳州青创炉渣综合处置厂区运营权外包项目澄清公告各潜在投标单位现将亳州青创炉渣综合处置厂区运营权外包项目(26AT199005600135)有关事项澄清如下: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6、对中标方的要求”中“第26条”增加以下内容:中标方应对产出的泥砂等产品实现完全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置,且处置方式及过程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国家及地方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政策的要求,严禁非法倾倒、填埋或采取其他任何不合规的处置方式;如因中标方处置不当引发任何环保、安全及法律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全部损失,并没收其全部保证金。2、本项目不设最低招标控制价,由投标单位依据市场情况进行自主报价;投标所报价格包含相关处置费用。3、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延长至:2026年1月18日17:30时止;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2月2日14:00时;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延长至:2026年1月19日上午12:00时,招标人/代理机构澄清的时间延长至:2026年1月20日。本澄清/答疑未尽事宜,仍按照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否则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答疑。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亳州青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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