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8-441324-04-01-385090
投资项目名称
龙门县龙江镇六子园村等8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025年度惠州市龙门县龙江镇六子园村等8个村耕地
集中整治区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龙门县龙江镇六子园村等8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025年度惠州市龙门县龙江镇六子园村等8个村耕地集中整治区建设项目施工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惠州市龙门县龙江镇全域。
资金
企业自筹
资金
构成
企业自筹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龙江镇六子园村、广尾村,整治范围691.16亩,其中现有耕地为386.7315亩,补充耕地为243.5115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田块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水源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渠系建筑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其他工程。(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招标内容
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主要包含龙门县龙江镇六子园村等8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025年度惠州市龙门县龙江镇六子园村等8个村耕地集中整治区建设项目的施工及保修。
工期(交货期)
36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7743710.96元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
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的施工企业;
2.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2.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3安全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2.4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对应的岗位证;
上述人员还须提供身份证及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加和增派相关专业人员。
3.信誉要求
3.1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