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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东莞市德典凯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南区分公司关于塘厦镇林村新洲中街16号物业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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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2026年东莞市德典凯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南区分公司关于塘厦镇林村新洲中街16号物业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所属地区: |
广东 |
发布时间: |
2026-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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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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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东莞市德典凯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南区分公司关于塘厦镇林村新洲中街16号物业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未终止
:2026-01-25
正文
正文
2026年东莞市德典凯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南区分公司关于塘厦镇林村新洲中街16号物业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直接采购公示
塘厦镇林村新洲中街16号物业租赁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拟采购塘厦镇林村新洲中街16号物业租赁作为片区店使用。租赁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6日。租金支付:租赁期内每月以转帐方式支付。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员工创业承包有关工作的通知》(中电信粤[2025]535号)总体要求,全市稳妥推进员工创业承包有序退出,在此前提下,要求片区店回归责任制经营。考虑到位于塘厦镇林村新洲中街16号物业片区店本是按渠道规划“一区一店”布局建立,扎根属地经营多年,已形成对客户的感知,对市场有一定影响力,同时满足了员工属地办公的需求,有持续运营的必要性。同时基于契约精神,考虑相关合同违规风险,为了维护企业利益最大化,经上会决议《片区回归责任制后片区店承接方案》(SZYDJCDB[2025]03286号):以公司名义签订三方合同,“变更”原片区合同主体,由电信方直接承租塘厦镇林村新洲中街16号物业,作为塘厦营服莲湖片区片区店继续运营。故该项目不存在其他合理性选择,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取供应商,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采购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主要参考《招标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莲湖片区:东莞市德典凯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公示期自2026年01月26日至2026年01月28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许卓琳,13377691756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温天祥,13302335488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日 期:2026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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