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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章盖营110千伏变电站新建2回1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公告名称: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章盖营110千伏变电站新建2回1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内蒙古
发布时间:
2026-01-23
详细内容: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章盖营110千伏变电站新建2回1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

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G20260404-06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委托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章盖营110千伏变电站新建2回1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进行询比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章盖营110千伏变电站新建2回1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

2、资金已落实;

3、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年6月30日;

4、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采购主要内容

不含中标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元)

中标服务费限价(元)

含中标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元)

备注

1

HG20260404-06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章盖营110千伏变电站新建2回1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章盖营110千伏变电站新建2回1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40788.00

6489.45

547277.45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专用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供应商还未申办以上资质,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1.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三级、承修三级、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的依据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

1.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1.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在本企业注册;同时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注: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注册建造师的具体执业范围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出现供应商注册建造师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否决其中标资格。

1.5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 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业绩(1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施工业绩,不包括技改检修工程)1 份,须提供合同(合同关键页)及配套发票扫描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应包括合同、内容、签订日期及双方手写签字(或签名章)并盖有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等;发票后需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

2、通用资格要求:

2.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供应商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

2.3在近三年内(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供应商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5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17:00 前(北京时间),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impc.)在线报名和下载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3.2.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公司的各类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投标前需要在内蒙古电力公司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转7 (周一~周五 9:00-17:00)联系咨询。

3.2.3报名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 办理项目后续电子响应事宜,之前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 的企业需要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点击扫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 扫码解密。

3.3投标报名资料

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报名需上传下列有效证明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注:报名资料内容清晰可辨,请按照顺序将所有报名资料的扫描件放到一个PDF文件内,只上传一个PDF文件即可,上传时文件夹命名为所投标段/标包编号+公司名称,出现未按照规定上传、资料不全、资料不合格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具体如下:

3.3.1报名信息表(详见公告附件);

3.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公告附件);

3.3.3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3.4提供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或税务局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或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或税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等;

3.3.5供应商专用资格要求中所需资料扫描件;

3.3.6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省份选择全部)( 供应商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注:A、上述要求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B、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采购人取消其竞标/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标/成交供应商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C、供应商上传报名资料时,应充分考虑报名资料审核及修改的时间,如因供应商上传报名资料时间临近报名截止时间,造成因报名资料审核未通过,供应商不能及时上传更正报名资料,导致的报名不成功,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D、为提高报名工作效率,投多个标段的请供应商按标段分别对应上传相应报名资料,严禁上传与本标段无关资料,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

E、供应商上传的报名资料中,检验报告及合同可以只附关键页,关键页是指能体现投标人名称、检验产品名称、结论、签订合同时间、签订金额等即可。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电子投标文件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4.2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登录【中招互连】APP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投标人使用A手机号码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需要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

五、资格审查:

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采购文件。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六、截标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上传时间:2026年01月23日上午09:00~2026年02月04日上午9:00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4日上午9:00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4日上午9:00

商务、技术、经济标签到、解密时间:2026年02月04日上午9:00-9:30

七、解密方式及截标开标地点:

远程解密:供应商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中招互连】APP或进行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届时请持上传文件时所使用的手机提前30分钟等候在电脑前准备参加文件解密,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

开标现场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八、采购费用:

8.1平台使用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每标段每家供应商需(在线下载采购文件后,上传响应文件前)在线向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电子投标服务费。

招标类型

平台使用费

招标项目

400元/标段/次

非招标项目

300元/标段/次

8.2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8.2.1有明确成交总价的项目,按最终成交总价1‰向成交供应商或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8.2.3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8.2.4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董政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开票: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1楼12号窗口换取发票(开票前可先拨打电话:0471-3473014确认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8.3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文件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4 号)执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采购完成,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3)中标服务费交纳形式:电汇、银行转账、现金均可。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impc.)、《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74号

联 系 人(异议受理人):曹工、赵工

联系电话(异议受理电话):0471-6947824

监督联系人:高亚男

监督电话:0471-6943714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赛马场北路公园世家铭座B座6楼

联 系 人:曹海明、雎俊卿、赵蓓、候瑞峰、钱晓芳、李艳飞

电 话:15147105442、15547150435、18947155454

电子邮件:bjzwj2023@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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