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似项目业绩(3.0 分):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任意单位提供)在近五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合同总金额为29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工作内容至少需包含项目管理及工程监理服务内容),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注:1.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①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②合同协议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若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内容应当至少包含项目管理及工程监理服务内容且满足项目业绩要求。 | 类似项目业绩(3.0 分):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任意单位提供)在近五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合同总金额为29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注:1.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①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②合同协议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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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4.0分):
1.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类似项目业绩(2分):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过1项合同总金额为29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工作内容至少需包含项目管理及工程监理服务内容),每个得2分,最高得2分。
(2)☑获奖情况(2分):在近五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过房屋建筑工程的项目监理或房屋建筑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
☑中型工程:获得过省级(或以上)质量类奖项的,每个得2分;获得过市级质量类奖项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
注:
1.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①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②合同协议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若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内容应当至少包含项目管理及工程监理服务内容且满足项目业绩要求。
3.获奖情况应当依据国家、省、市级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或者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确认。同一工程的获奖,评审应以当就高计分为原则。
4.技术职称的专业和等级应当根据其技术职称证书确认,技术职称证书没有明确专业的,以学历证书确认;高级、正高级技术职称同分。不得设置非工程建设类技术职称。
5.执业资格的注册专业和等级应当根据其注册证书确认。不得跨类别设置注册执业资格,不得设置非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施工类项目不得设置注册建造师等执业资格)。
6.须提供投标人在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往前顺推 6 个月)为上述人员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 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4.0分):
1.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类似项目业绩(2分):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过1项合同总金额为29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每个得2分,最高得2分。
(2)☑获奖情况(2分):在近五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过房屋建筑工程的项目监理或房屋建筑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
☑中型工程:获得过省级(或以上)质量类奖项的,每个得2分;获得过市级质量类奖项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
注:
1.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①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②合同协议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获奖情况应当依据国家、省、市级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或者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确认。同一工程的获奖,评审应以当就高计分为原则。
3.技术职称的专业和等级应当根据其技术职称证书确认,技术职称证书没有明确专业的,以学历证书确认;高级、正高级技术职称同分。不得设置非工程建设类技术职称。
4.执业资格的注册专业和等级应当根据其注册证书确认。不得跨类别设置注册执业资格,不得设置非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施工类项目不得设置注册建造师等执业资格)。
5.须提供投标人在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往前顺推 6 个月)为上述人员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