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眼科楼局部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眼科楼局部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开标截止前连续近三个月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法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供应商基本信息及拟派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在陕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s://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7)本项目不接受由西安市第一医院职工及其亲属投资开办的企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8)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9)供应商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10)供应商与其他投标供应商无交叉控股股东、无交叉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涉嫌联合围标、串标行为,无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职工在该单位兼职的情况,不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相关人员输送利益等行贿行为。
1、凡有意获取招标文件者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3、其他事项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第一医院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大街粉巷30号
联系方式:029-876309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A座A区501室
联系方式:029-88228899-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万里、王飞、张波
电话:029-88228899-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