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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浙江油田公司大安7等7口井试采一体化平台地面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石油浙江油田公司大安7等7口井试采一体化平台地面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四川
发布时间:
2025-11-24
详细内容:

大安7等7口井试采一体化平台地面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大安7等7口井试采一体化平台地面工程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ZY25-SH10-GC1689/ZB-KTKFSYB-2025-03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安7等7口井试采一体化平台地面工程施工项目(项目名称)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油田分公司勘探开发事业部,建设资金来自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根据油田公司产能建设工作部署,依法、合规、有序的推进大安区块试采一体化平台地面工程建设,本项目包括大安7、大安107、大安108、大安109、大安111、大安112和大安301共7口试采一体化地面工程施工。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大安7等7口井试采一体化平台地面工程,主要包括大安7、大安107、大安108、大安109、大安111、大安112和大安301等7口试采一体化平台井站地面工艺安装、总图建筑、构筑物、仪表自控、电气工程、通讯工程、给排水及消防、金属结构及配套工程等施工;具体实施内容根据施工图设计或建设单位下达的书面委托书执行。

2.物资采购界面:

1)平台的阀门、电气、仪表、动力电缆、通讯光缆等物资材料由甲供或建设单位下达的书面委托书乙方进行采购。

2)采购的物资供应商须为中石油集团入网供应商,乙方采购材料设备,应按图纸要求和图纸要求标准采购,并要求“三证齐全”,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涉及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的采购,应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

3)施工图设计、甲供材料清单及采购界面,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具体实施内容根据工程合同(或建设单位下达的书面委托书)执行。

2.3 建设地点:重庆市永川区。

2.4 承包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建设工期:平台开工后35日内具备投运条件,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开工通知为准。若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项目延期,所产生的监理服务费由施工单位承担)。

2.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且达到施工图设计规定的质量要求。

2.6 招标范围:大安7、大安107、大安108、大安109、大安111、大安112和大安301等7口试采一体化平台井站地面工艺安装、总图建筑、构筑物、仪表自控、电气工程、通讯工程、给排水及消防、金属结构及配套工程等施工,以及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拆除、占用土地的恢复,负责招标人采购的设备和材料的运输、保管,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2.7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3.2 资质要求

3.2.1 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2.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1和GA1级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2.3 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3.2.4 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以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http://125.32.26.40:8300/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3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4 业绩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油气田地面工程(平台或站场或管道施工)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项目验收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合同相对人出具甲方单位签字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前的。

3.5.5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6 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或招标人本企业级“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信息为准)。

3.6 人员要求

应配置满足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机构,管理机构应包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成本核算员)、资料员等岗位,岗位人员互相不能兼职,配置满足施工需求的人员。

3.6.1 项目经理

①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注: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

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③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下同)至少具有1项油气田地面工程(平台或站场或管道施工)施工项目副经理及以上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或该合同甲方单位证明)、项目完工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等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且合同(或该合同甲方单位证明)中项目经理姓名与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姓名一致,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2 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油气储运或地面建设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职称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6.3 安全人员

①安全管理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序列地面建设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②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6.4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须提供承诺书

3.6.5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清单或证明,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7 其它要求

3.7.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主体工程不允许分包,电仪、自控、通讯、劳务部分允许分包;分包承包商需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及招标人要求,并经招标人许可。

3.7.2 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须提供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

3.7.3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准入,并在合同签订前按照招标人相关管理规定及时取得有效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已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无需承诺)。

3.7.4投标人应承诺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

3.7.5 投标人须承诺:项目开工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标的金额的3%,缴纳后才能正式进场施工,并接受甲方对全过程的工程监督。须提供承诺书

3.7.6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1124日至2025121内按顺序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如遇到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wel/index),按照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搜索本项目,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账号密码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一致,首次登陆需使用“验证码登陆”方式),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为保证申请人U-key在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申请人,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4.2招标文件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本项目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具电子发票,电子发票获取详见公告附件(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12169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8.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20251216日09: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 系 人:马天祥

项目联系电话:0571-56318686

项目联系邮箱:zsyhangzhou@163.com

异议受理电话:021-31030317

异议受理邮箱:shzbyy@cnpc.com.cn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

  为进一步畅通异议提起渠道,维护招标项目参与各方合法权益,提高异议处理效率,规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活动,推进建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有关管理规定,现就招标投标活动中异议提起作出规定。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按照规定的流程、事项、时限、形式以及内容等要求提起异议。

  一、异议提起流程

  异议提起人(指提出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时,应在规定时限内首先向招标机构提出,招标机构应按照规定给予答复。异议提起人对答复有争议的,可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

  二、异议事项及时限

  (一)对资格预审公告或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二)对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三)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

  (四)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三、异议形式及内容

  异议提起人应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但异议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时,应提供向招标机构提出异议时的异议函和招标机构答复材料。

  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基本情况,包括异议提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业主单位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机构名称以及其它基础信息;

  (二)异议内容,应明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具体异议事项;

  (三)主要诉求,须明确诉求内容,逻辑清晰;

  (四)附件材料,须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其它过程材料;

  (五)异议提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若有)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

  异议函应由异议提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末页章和骑缝章(由授权代表人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具体异议函填报格式见附件1。

  四、不予受理情形

  异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机构或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

  (一)未按异议提交要求提出的;

  (二)提起人不是该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三)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的;

  (四)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和补充材料的;

  (五)同一异议无新事实证据重复提出的;

  (六)无明确诉求和必要证明材料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八)提起时间超过招标投标活动有效期的。

  未经招标机构先行处理或未附招标机构答复意见的,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

  五、不当异议惩戒措施

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不遵守《投标人自律守则》(附件2),反复提交无新增证据或诉求材料的异议,就同一内容向多部门同时提出异议,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以异议为名恶意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将根据中国石油《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按照《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当异议)》(附件3),分一般、较重、严重几个等级进行失信扣分处理,失信企业在中国石油所有招标项目中执行评标加价或扣分、暂停投标资格、直至取消投标资格。

附件1:异议函填报格式

附件2:投标人自律守则

附件3: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当异议)


附件1

异议函

我公司已充分了解《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和惩戒措施,承诺诚实守信提出异议,提供材料真实合法。如有违反一切责任自负。

受理部门:

异议提起人(公司):

异议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业主单位:招标人:

招标机构:

招标时间:(例2021/08/26)投标时间:

开标时间:评标时间:定标时间:

异议内容:1.

2.

3.

(若需附件支持,请在相关内容后标明附件编号)

主要诉求:1.

2.

3.

(若需附件支持,请在相关内容后标明附件编号)

附件:1.异议的相关证明材料

2.(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时,需附异议材料和招标机构的答复材料)

异议提起人: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异议提起授权代表人:性别:年龄:

地址: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异议提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人自律守则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从事投标和其它交易活动,诚实守信,自觉接受国家、社会和集团公司监督。

二、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出借或借用、买卖、伪造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产业绩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严禁以其它企业或个人名义投标。

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程序。参与项目投标应当具有国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业绩或许可条件,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投标和中标资格。

四、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贿赂等违法投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不得违背国家有关价格规定或低于成本价竞争。

五、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程序,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严格按中标条件签订和履行合同,不得将项目违法转包、违规分包。

六、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得采取虚假、诽谤、恶意投诉等违法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其它企业的正当权益。

七、对违法和不公正行为投诉时,应当保证投诉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合法。


附件3: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当异议)

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附件)

附件:附件-投标人失信行为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pdf

附件:中石油: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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