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注氮气服务(塔里木)招标公告
2025年注氮气服务(塔里木)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20250106FWZB010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凝析气藏随着不断开采地层压力下降,当压力降至“露点压力”以下时,凝析油析出,并附着在孔隙或孔喉壁上,堵塞孔道,造成近井液锁,降低气井产能。单井注氮气吞吐、注氮气解液锁以及井组注氮气已成为重要的提采方式。我单位计划开展注氮气施工。资金成本。项目计划文号:该项目资金计划已下达,计划文号为油辽外发【2025】11号。项目估算:296.8 万元(含税)。
招标范围:中标人组织符合要求的人员对注氮设备提供运维服务。确保注氮设备正常运行,记录日常生产数据,负责设备搬迁安装。中标人提供人员(项目经理1人,队长1人,安全员1人,操作工至少4人)、辅助车辆(生产保障车辆一台,用于接送服务人员和拉运施工所需要的物资等,越野车、皮卡车、客货车均可)、辅助设备、消耗材料等。预计年注气量为1236万方,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招标人负责的工作内容:提供电驱撬装注氮气设备,对注气现场进行监督、管理工作。
标段(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
实施地点:新疆南疆地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5.1 技术标准(本项目适用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AQ 2046 《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程建设施工实施规范》。
Q/SY 1366 《氮气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SY/T 6610 《硫化氢环境井下作业场所作业安全规范》。
SY/T 6276 《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SY/T 6277 《硫化氢环境人身防护规范》 。
2.5.2技术质量要求
2.5.2.1技术要求
2.5.2.1.1投标人在施工作业中,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施工通知单》及要求施工。
2.5.2.1.2在施工作业中,应按要求及时记录施工各项参数,并详细填写施工报表和施工简况。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注气参数变化情况按要求及时向招标人反馈。
2.5.2.1.3不得破坏井场环境、损坏设备设施(包含井场围堤,井场环境卫生,井场道路、采气树、仪表及其附件等)。
2.5.2.1.4严格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标准规范(含最新版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AQ2012《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等。
2.5.2.1.5投标人应于合同签订后15日内,将项目所需的全部人员、车辆、物资调往项目实施地点,达到开工验收的条件,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2.5.2.2质量要求
2.5.2.2.1投标人应严格按设备使用操作标准,使用并操作招标人所提供的电驱注氮气施工设备。如因投标人操作原因导致设备损坏的,则投标人必须全额承担招标人包括设备维修和因设备损坏导致生产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的全部损失。
2.5.2.2.2在服务过程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服务方案、进行危害因素辩识,根据风险情况制定应急措施并进行培训、演练,强化安全质量管理理念,确保工作顺利进行,保障生产安全。
2.5.2.2.3投标人承担现场生产运行及安全环境保护等主体责任。
2.5.2.2.4投标人在服务期间,每井次作业时率应≥95%,每低1%,结算时扣除3000元作为违约金,最多扣除该项作业费用20%。
2.5.2.2.5在合同有效期间,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作业通知后,3 天内必须上报施工方案,7天内设备就位并具备注气条件,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开工滞后的,每超一天支付招标人5000元违约金,具体组织进度最终结合各区域内实际情况,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5.2.2.6施工方注气量考核:①因单井、地层无法注入、招标人指令停注气等原因造成无法完成配注的情况不予考核;②以设计注气量为基准,单井注气总量误差需控制在1%(包括1%)以内,误差超过1%,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本井次作业费用(按设计注气量计算)的1%作为违约金,且误差超出部分招标人不予结费。
2.5.3其他要求
2.5.3.1投标人自行解决在合同履行期间的员工生活及住宿等。
2.5.3.2合同签订后,整个项目在招标人管理和控制下,因投标人原因导致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投标人承担事故责任;给招标人和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2.5.3.3因不可抗力发生事故并导致生产损失、人身财产损害的,双方应相互配合,尽力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投标人的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应由投标人承担。
2.5.3.4如现场发生足以影响服务能力的重大变化,投标人应在变化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协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法人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证明设立登记的许可文件。
3.2关键岗位人员和队伍要求
3.2.1关键岗位人员
项目经理要求:持有有效的HSE证、硫化氢证、井控证;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至少有2年以上油(气)井注气服务工作经验(附工作经历证明信息);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清晰扫描件。
3.2.2拟投入队伍要求
队伍主要人员构成:提供服务人员至少7人(每套设备机组保证至少两人24小时在岗),其中项目经理1人,队长1人,安全员1人,操作工至少4人,要求所有人员持有有效的HSE证、硫化氢证、井控证,其中至少两人持有低压电工作业证;所有人员要求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提供以本单位名义缴纳的在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如投标人为中石油外部企业,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承诺书见附件1)
3.3设备要求
提供生产保障车辆一台,用于接送服务人员和拉运施工所需要的配件或物资等(车辆类型包括越野车、皮卡车、客货车均可)。要求提供车辆为自有,提供车辆行驶证、购置发票、机动车登记证等原件扫描。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一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3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的、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批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当年新成立公司可不予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
3.5.1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投标人失信信息公告模块,招标专业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5.2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查询网址:http://bid.energyahead.cnpc/,油田公司承包(服务)商黑名单见辽河油田公司内部市场交易平台,招标专业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5.3投标人应签署《合规承诺书》。(见附件2)
3.6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投标人企业名称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需在可使用“辽河油田”名称的企业目录(白名单)中方可参与投标,未在白名单中企业名称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5年5月 8日至2025年5月 13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资料包费电子发票将通过投标人在中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时预留的手机号和电子邮箱发送。请投标人确保在该平台预留的手机号及电子邮箱正确,及时查收资料包费电子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 5月 20日 14: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
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2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
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其他
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24】89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32588 元人民币(含税)。投标报价中包含招标代理费,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1.招标代理费缴纳账号变更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请中标人按照以下基本户信息及附件3要求进行缴纳。另外,月末最后两个天不要缴纳代理费。
账号基本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银行账号:07140017 1930 0066 193
银行行号:10223200002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渤海支行
2.中标单位银行转账时在摘要、用途、附言都备注上“招标文件编号”。
八、开标
开标时间:2025年 5月 20日14:00:00
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九、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942782927
电子邮箱:lhliuc2@petrochina.com.cn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40066965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4年5月8日
附件:招标公告附件-一般招标项目.zip
附件:附件:关于停止与非授权冠用“辽河油田”名称企业进行市场交易的通知.pdf
附件:附件2:授权使用“辽河油田”名称的企业目录(白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