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井现场放喷、排气管线及零星辅助作业服务
招 标 公 告
钻井现场放喷、排气管线及零星辅助作业服务
招标编号:越创服务招字2025-015号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钻井现场放喷、排气管线及零星辅助作业服务,招标人为重庆越创石油钻采工程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钻井现场放喷、排气管线及零星辅助作业服务;主要包括:放喷、排气管线安装、基墩坑恢复、井场坑洞恢复、应急池恢复、安装围网及安全标识、围墙和转角梯、操作平台、井口回填至托盘等工作服务。
2.2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川渝、云贵地区钻井作业现场。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履约金额达到合同预估金额为止,以先到为准。履约期限内开工服务的井(井组),应履约至该井(井组)服务完毕止。
2.4 标包划分:不划分。
2.5预计服务工作量及服务金额:
2.5.1预计工作量:放喷管线安装140井次、井场坑洞恢复3750立方米、应急池恢复13000立方米、安装围网及安全标识8250米、围墙和转角梯50井次、操作平台50井次、井口回填至托盘50井次。
2.5.2预计服务金额:4224.75万元(不含税),其中:放喷管线安装2772万元、基墩坑恢复707万元、井场坑洞恢复93.75万元、应急池恢复325万元、安装围网及安全标识115.5万元、围墙和转角梯117万元、操作平台51.75万元、井口回填至托盘42.75万元。本次招标采用单项单价限价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6 本项目服务工作量仅为预测,以实际生产需要为准,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
2.7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2.8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附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 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网上截图)。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年来未出现资不抵债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近三年未出现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合同签订后不履行或部分不履行的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5投标人应未处于被冻结交易期间,未被纳入交易黑名单,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投标人应针对该条要求提供书面承诺:若发生投标人隐瞒或承诺不属实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再返还;若投标人已中标,则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或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再返还。
3.6投标人必须熟悉本项目项下的服务工作情况且近三年内提供过与本项目项下相同或相类似的承揽业务。(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合同或发票)
3.7投标人钻井现场放喷、排气管线作业服务至少具备同时进行10口井作业能力,零星辅助作业服务须至少具备同时进行2口井作业能力,同时具备完成相关工作所需的人员、车辆、工具、劳动保护用品用具。且承诺每口井所需人员至少包含两名投标人正式员工,其中一名应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零星辅助作业服务须有一名现场负责人,具有钻井工程类工作经历,熟悉钻井作业现场,身体健康,并提供具有2年以上类似项目工作服务经验证明(提供工作简历,并盖工作单位公章)。投标人需提供人员名单、岗位说明及近三个月的购买社保(工伤保险)证明,且书面承诺中标后上井服务前该两名员工需取得有效的硫化氢证及HSE证。
3.8投标人承诺: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7个日历日内必须为参与该项目服务人员购买有安全责任保险,保额不低于50万元/人。
若中标人未按上述3.8条要求和时间购买安全责任险的,招标人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后,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与下一中标候选人或其授权人签订合同。
3.9投标人保证最低2台挖掘机(150/250/280/320 型),附设备清单及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每台挖掘机必须独立配备 1名操作人员。
*3.10投标人必须配置2套四合一气体检测仪(检测项:氧气、硫化氢、一氧化碳、可燃气体),须提供四合一气体检测仪购买发票及检验证明。
3.11投标人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形,否则招标人有权否决投标人的投标:
1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人上级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过合同违约的。
2投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过欠薪等不良事件、发生过违法用工行为。
3投标人因违反招标人、招标人上级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管理规定被处罚的(包含但不限于被限制准入及暂停交易等)。
4投标人曾经为招标人提供服务,且在承包商考核评价不合格的。
注:投标人对由其自行承诺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承诺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若核实为虚假承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12如未响应第五章技术要求“*”条款,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在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邹容路131号世贸大厦41楼4101)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本项目接受远程报名,具体方式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吴先生:18696616565。
4.3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套,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5月20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邹容路131号世贸大厦41楼4108室),方式为现场送达。
5.2 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5万元。
投标人应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代收,缴纳方式为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支付到以下指定的账号。(交款时请注明“越创服务招字2025-015号投标保证金”,缴费后将《缴款凭证》和《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扫描,用电子邮件发至联系人邮箱)。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投标保证金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23-63866569
开户行:重庆银行文化宫支行
帐号:170101040003840
缴费账户: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6、开标
开标时间:2025年5月20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邹容路131号世贸大厦41楼4108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实施期间异议澄清或相关事宜联系人:
招标人:重庆越创石油钻采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邹容路131号世贸大厦41楼 |
联系人:邓先生 | 联系人:吴老师 |
电话:023-67324041 | 电话:18696616565 |
开户银行: | 邮 箱:120829725@qq.com |
招标人:重庆越创石油钻采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盖章)
2025年5月
附件:钻井现场放喷、排气管线及零星辅助业务服务(招标公告).pdf